租车事故对方全责_租车出事故对方全责?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3:02:47 人阅读
导读:可以要求赔偿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因车辆修理期间无法使用车辆而正常合理地租车使用,因此产生的租车费用,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可以要求赔偿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因车辆修理期间无法使用车辆而正常合理地租车使用,因此产生的租车费用,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四项报规定的“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需要赔偿2部分钱:

1、保险以外实际损失的部分:也就是说保险全额赔付了,你就不需要赔偿别的。(但是要注意丢车,即使上了全险,保险一般也有免赔的部分,大约是10-20%,这个需要客户承担)

2、误工费,就是修车期间的车辆租金。因为这期间,租车公司的车无法再租给其他人。正规的租车公司,对于这个有一个严格标准,如果不愿意按这个标准走,就按照车辆维修的实际周期,但一般10天也是最多了。(但是赔偿误工费有个前提,就是这个车所在公司是工商备案的,合法的租车公司。否则个人车也是不需要赔偿的)

租金还是要由您个人来承担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所以您租车的租金还是要由您来承担,但是对于事故之后一直到车辆维修好时,租金或者车辆的误工费需要全责方承担。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租车费,因为车辆属于营运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是对方全责,按照道理来讲,对方该支付你修车相关费用,至于其他的嘛,无义务支付,算了呗,难不成你为此还要去打场官司啊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