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死亡养老保险补偿_61岁大爷在厂里宿舍去世,该如何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8:54:44 人阅读
导读:农村养老保险,交到60岁,那么如果有人不到60岁去世了,以前交的钱会怎么办?农村从2011年起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以来,农民在连续缴费的过程中,有极端少...

农村养老保险,交到60岁,那么如果有人不到60岁去世了,以前交的钱会怎么办?

农村从2011年起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以来,农民在连续缴费的过程中,有极端少数人缴费还没交到60岁时就去世了,有人担心去世前交的新农保保费是不是丢了。

不用担心,只要你履行这些手续,你的家人或者亲属在去世前所有交的钱一分也丢不了,既可以要求社保局退回已经交的钱,由亲属继承使用,也可以要求社保局将在去世前交的钱,存入家属账户,抵交自己行交的钱。

缴费的人去世后,其亲属要想向社保局申请退款或者存入其家属账户,就得向社保局提供以下资料;

1.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2.派出所开具的死者与健在的亲属关系证明;

3.死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死者亲属的户口本、身份证、银行一本通复印件;

5.死者已交保费退回申请表;

只要满足以上资料,未到60岁已经死亡人员所交的保费就可以得到妥善解决。

可不可以要求赔偿,关键是看你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工伤的条件!

工伤是指在职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中,因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 急性中毒等事故。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要申报工伤,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员工未办理退休手续,未享受养老待遇

本问题中,员工61岁,不管是男还是女,都已经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与企业建立的关系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因此,很多企业在员工退休后,已经享受了养老待遇,那你就不能申报工伤保险了。但是,如果员工未办理退休手续,未享受养老待遇,还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

2016年3月28日国家人社局发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对《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争论的问题进行了明确。

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2、要看是哪种意外死亡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意外有很多,受到别人的暴力是意外;被车撞了也是意外。因此,要确定是哪种意外。除了第六条之外,其他条件,都是需要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才可以。

员工无法享受工伤待遇,企业应付一定的责任

如果员工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那企业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不管是退休员工还是不是退休员工。

企业应该做好人道主义帮助,而不是推脱责任。

问一下,老人买了社保,假如去世了,国家养老保险给哪些费用?如果买了城镇职工社保的,也就是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老人,如果在还没有办理退休之前去世了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死亡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保人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如果在还没有办理退休前死亡的,有三笔费用可以领取。

第一笔费用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承。这个继承的意思其实就是可以一次性将个人账户内的资金本金和产生的记账率全部退还给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就是社保卡里的钱,可由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继承。当然这个继承的费用由于只是个人账户的钱,约占个人缴纳费用的三分之一左右,如果属于单位缴纳的,就相当于个人工资代扣代缴的部分,单位缴费部分是不能继承的。

第二笔费用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般比较低,如果在重庆市就是每人2000元左右。需要提供医院提供的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注销证明,同时社区或是居委会开具本人属于直系亲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的证明等,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这个政策各地也是不统一的,需要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第三笔费用就是抚恤金。抚恤金是用于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或是没有生活来源的直系亲属的抚恤费用。按照重庆市的标准最高可以达到15个月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如果缴费不足15年的,按照每缴费一年发给一个月来计算,最高不超过15个月。当然这笔费用数额还是比较大的,一般都有几万元钱。办理时需要提供材料和办理丧葬补助金是一致的,也是需要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统一,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上述三笔费用主要是指的参加城镇职工社保的人员,如果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因为没有统筹账户,所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和国家补助部分都能退还给家属,有的地方开始探索建立死亡待遇,但是很多地方还没有建立这项制度。所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需要及时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但是像重庆市已经建立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制度,但是没有抚恤金制度,这主要是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没有统筹账户而形成的。

综上所述,老人买了社保死亡以后,如果属于职工社保的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承,同时还要享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全额退回或是继承,有的地方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但是没有抚恤金待遇。

人有生老病死,确实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参加保险不能保证所有人都活到100岁。

交了社保之后,在61岁就去世,能够得到什么待遇呢?想把以前交的钱退回来是不可能的,必须要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去世的各种待遇。

正常来讲要划分为因公死亡和非因工死亡,不过61岁去世一般就是退休职工非因工死亡的情况了。

这种情况下,去世待遇有四部分构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或者救济金、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属于个人缴费的一部分钱。如果我们在企业工作,需要扣个人缴费基数的8%,作为自己交纳的养老保险,这一部分钱都会存入个人账户。所以,如果是企业职工的话,肯定不会亏本。

但是灵活就业人员,他们是通过自己承担企业和个人部分,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只退个人账户部分的话,企业部分就会亏本了。不过好在个人账户还在计算利息并还有其他待遇。

丧葬费,这个标准差异很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一般是这样的:山东省只有1000元,陕西省是1500元,重庆市是2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北京市是5000元,上海市是两个月的社平工资,辽宁省和广东省是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都是由省级部门制定的。

一次性抚恤金,北京市只有20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山东省是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河南省和河北省是20个月的省平退休金,重庆市15个月的本人养老金,黑龙江省只有6000元。

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正在逐渐被低保待遇所代替,标准非常低。山东省从2012年制定后多年没有改变,现在是360元,410元和460元。

参保人去世后,各种抚恤及待遇是有一部分,如果是企业职工就不会亏本,但是灵活就业人员存在亏本的可能。所以,我们的养老保险还是多活多得,而且还年年增长,开开心心的多活几年,什么都有了。

如果你奶奶领取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目前部分地方还处于试点阶段,很多地方是没有任何补助的。抚恤金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才会有。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你奶奶现在已经80多了,现在如果已经死亡了的,如果要领取相关的死亡待遇,要分为几种情况来表述。

第一种类型,如果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由于现在80多的老年人是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是按照新农保的政策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没有建立统筹账户,只建立了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免费发放的,所以在这部分人死亡以后,是没有死亡待遇的,不过很多地方正在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问题。

第二种类型,如果你奶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工作人员,由于你奶奶属于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的人员,所以在你奶奶死亡以后,需要找原单位进行对接,但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已在2014年10月之后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所以原有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是不一样的,也需要到当地参保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种类型,如果你奶奶是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由于年龄比较大的,按照时间来推算,也属于按照企业职工老制度办理退休的人员,但由于企业从1992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以后,死亡待遇的标准都是按照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来办理,也是由当地社保部门负责办理。

对于你奶奶死亡以后的待遇,由于是属于退休人员自然死亡,属于非因工死亡待遇,对于这部分的死亡待遇主要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两个部分。丧葬补助金由于各地的规定的不统一,需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抚恤金最高可得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的补助,但具体仍然要按照当地的政策规定来办理,由当地社保部门进行计算。

办理的方式,可以分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方式。线下办理就是到原退休地的社保部门办理,需要提交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线上办理可注册登录当地社保12333手机APP,登录以后查找死亡待遇申请,按照相关要求上传有关资料,填写申请材料等以后等待办理结果。

综上所述,你奶奶已经80多岁了,死亡以后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但前提条件是机关事业单位或是企业职工退休,或是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办理的退休才能享受相应的死亡待遇;如果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是没有死亡待遇的。

这个情况有很多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在企业工作,因工死亡。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给出相应的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费是所在地区六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钱数不同一般是30%到40%的职工原工资(以后有调标的可能),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年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年是727920元。

第二种,在企业工作,因病非因公死亡。一般用人单位要支付相应的丧葬费、抚恤金、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待遇。社保部门支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

丧葬费、标准抚恤金、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是各个省级部门确定的。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丧葬费,山东省是1000元,北京市5000元,上海市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辽宁省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宁夏自治区也是三个月社会平均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和一次性救济金,山东省是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北京市20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河北省是20个月的省均养老金,宁夏自治区最高是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上海、天津,一个直系亲属六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两个亲属九个月三个以上亲属12个月。

有的地区规定是是由企业承担,有的地区规定是有社保基金承担,反正是比较混乱的。

福建省,丧葬费是6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一次性困难补助5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农业人口每人每月40%,非农人口45%,最低工资标准。也可以一次性发放120个月。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退休职工标准反而不一样,没有一次性抚恤金和救济金待遇。只有两个月省平养老金的丧葬费。

第三种,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需要自己承担企业和个人部分。相对而言,参保人去世之后,只能领取个人账户部分缴纳的统筹账户部分,就无法退还了。

规定企业承担的部分,如果该省的政策是有养老保险基金承担,那还是不错的;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自己就是用人单位,就没有相应赔偿,那么就没有办法了。

河北省规定参保人员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去世上年度省平养老金,最长不超过20个月。

所以,好好询问一下当地社保部门有关政策吧,咨询电话全国一般统一是12333,这是由地级市的劳动部门设立的。

六十一岁死亡在工厂宿舍,这个问题有没有赔偿,首先应该说,工伤是认定不了的,因为第一,年龄已经超过六十岁,不属于劳动合同,第二,也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造成死亡。

在宿舍死亡,和正常死亡一样,没有任何赔偿,如果是退休返聘的,可以由社保机构按规定领取丧葬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可按规定领取抚恤金。

如果属于工厂的临时工,工厂没有义务作任何赔偿,但出于人道主义,可以发给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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