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类型_交通事故现场分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4:23:56 人阅读
导读:1、原始现场是指现场的、伤亡人员、牲畜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没有受到破坏或变动,仍保持事故发生过程的原有状况。2、变动现场是指事故发生后,由于种种原因改变了现...

1、原始现场

是指现场的、伤亡人员、牲畜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没有受到破坏或变动,仍保持事故发生过程的原有状况。


2、变动现场

是指事故发生后,由于种种原因改变了现场原有状况的一部分、大部分或全部面貌。这里所说的种种原因通常有以下几点:

(1)、变动了现场上的车辆和有关物体的位置;

(2)、保护不善,现场上的痕迹被过往车辆、辗踏、扶摸而失去原貌;

(3)、自然因素的影响,例如:刮风、下雨、下雪等影响,造成现场或物体上遗留下来的痕迹部分或全部消失;

(4)、肇事车辆,有的是特种车,如: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因任务需要驶离了现场;

(5)、由于道路临时有特殊通行的需要不宜保留现场;

(6)、肇事车辆由于声响、颠簸不知发生了事故而驶离了现场;

(7)、肇事人员企图逃避责任或嫁祸于人而有意部分或全部改变现场上的车辆、物体、痕迹的原始状况,即伪造了现场。


1、抢救: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2、报警: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疏散: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4、有条件的情况下,拍照或者标划车辆位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04号令)第九条 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3.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一定财产损失,当事人能自行移动车辆且对事实无争议的,应当即行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有条件的,撤离现场前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划车辆位置。 事故车辆撤离现场后,当事人不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自行处理赔偿事宜。当事人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应当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报案后共同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

第四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报警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交通警察处理;有条件的,撤离现场前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划车辆位置:

(一)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首先要看事故的大小,有没有人员伤亡情况定。轻微的车损,并且当事方对事故责任无异,拍下现场图,确保看到两车碰撞点的损失,正前方,事故地点处于道路的什么位置。然后尽快把车移到安全地方,确保道路畅通,然后可以打110或直接到保险公司理赔。

如果事故较大财产和人员伤亡,第一时间,打110,报告事故情况。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也应尽快打投保保险公司报告事故。

一是明确教育培训和督导检查制度,要求支队至少每季度、大队至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防护实战训练,同时明确各级交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防护工作第一责任人,政工、督察、法制、秩序管理、事故处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对落实安全防护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明确安全防护设置记录制度,要求交警辅警应当加强团队协作和分工配合,使用执法(执勤)记录仪对安全防护装备佩(携)带、使用和现场安全防护设置等情况进行记录。

三是明确警车装备携带及停放要求,《规定》区分警用巡逻车、交通事故勘查车、交通巡逻执法摩托车类型,分别细化携带装备种类,并明确交通事故勘查车停放位置和角度要求。

四是明确设点执勤和事故处理现场分级防护,《规定》根据道路类型、通行条件、潜在风险和事故类型等内容,将执勤执法现场和交通事故处理现场防护分别划分为五个等级,细化不同等级下预警区和警戒区设置要求,并区分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普通公路等不同场景适用相应等级防护。

五是明确执勤执法伤亡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总队应当制定涉警伤亡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细则,明确交警辅警执勤执法发生伤亡事故的,应当报告上级交管部门。其中,交警辅警重伤或者死亡的,总队还应当会同警务督察部门组织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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