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抚养外甥女索要27万_舅舅管外甥女有这个权利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6:36:10 人阅读
导读:谢邀回答:我看了题主的展述,我猜想,题主可能是一位女性,你有满肚子的苦水,满肚子的委屈,满肚子的不理解,满肚子的怨恨。这也难怪,谁让我们中国自古就有"姥娘家的舅...

谢邀回答:

我看了题主的展述,我猜想,题主可能是一位女性,你有满肚子的苦水,满肚子的委屈,满肚子的不理解,满肚子的怨恨。

这也难怪,谁让我们中国自古就有"姥娘家的舅舅大死皇帝,姥娘家的表哥大死朝庭这样的传统观念呢?

象你舅舅家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确实大有人在,但不是全部。

你舅舅是在摆资格,显摆自己"皇帝"的资格,对外甥,外甥女的苛求,指责,及贪占小便宜,是由其性格决定的。

你的舅舅定是位办事细腻,认真,吝啬,吃不得半点亏的人。当然你的表哥们在一定程度上也继承了你舅舅的这些基因,这才叫做真正的父子爷们。

作为题主的你,要对其性格充分理解,尊重长輩,与其保持良好的甥舅关系,因为你不可能,也没有资格去改变其性格!

自己要大方,开朗,不要有.你舅舅的小架子气,因为这种小架子气正是你舅舅特有的。




依我之见:现行法律上没有规定侄子辈对侄亲长辈的赡养义务。但是,可以修改法律增加侄亲辈的抚养与赡养的规定才有利于建设和睦大家庭。

一,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年老父母有赡养义务。该法的这规定明确了晚辈们对长辈的赡养的主体,即‘’子女‘’们应当履行的赡养对象是具有直系血亲中的‘’父母‘’而非同为血亲丶或者姻亲中的诸如本案例提问者所问的‘’舅舅‘’丶或者‘’叔叔‘’,这是因为法律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子女具有抚养教育义务‘’的规定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就如俗话说‘’你把我养大成人丶我把您养老送终‘’。而同为长辈的舅舅或叔叔是没有这个法律权利和义务的。

二,根据‘’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的法律原则,对于‘’侄子女‘’没有抚养教育义务的‘’舅舅和叔叔‘’们,对于遗产的法定继承时《继承法》也明确排斥了‘’侄儿侄女与舅舅叔叔‘’之间的法定继承与被继承关系。前不久,深圳市发生一起侄女扶养侄长辈案,因侄长辈无法定继承人,且无生前‘’遗嘱‘’,法院在处理去世侄长辈遗产时基本上是按照‘’无主财产‘’收归国家的原则处理的。

三,当然,‘’血浓于水‘’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优秀传统决定了我们这个民族的基因中就有血亲丶姻亲亲如一家丶相互邦助丶一损俱损丶一荣俱荣的因子。当父母离世,没有祖父辈亲人时,很多‘’舅舅或叔叔‘’是承担起抚养教育未成年侄儿侄女的责任的,虽然《继承法》的确规定了:舅舅和叔叔与侄儿侄女不具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义务,以及‘’赡养‘’的义务。但是,我认为国家在引进借鉴国外的继承法律时应当尊重我们的国情,使中华民族优秀的大家庭血浓于水丶下孝上慈丶相互邦助的传统应继续发扬光大。

四,那么,现行法律不切合中国国情的规定怎么办呢?

依我之见一一1个字‘’改‘’,修改我国的《继承法》或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增加非父母的侄亲长辈(如舅舅丶叔叔丶婶婶丶嫂嫂…)如果有抚养教育未成年长大成人的侄儿侄女的,被抚养教育长大成人的侄儿侄女有对非父母的上述侄亲长辈赡养的义务。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僵硬的实行所谓‘’无主财产‘’收归国家的政策,而对于赡养了侄长辈的侄儿侄女们应当有继承权,只有侄长辈无子女且晚年是在国家和集体组织养老送终时,其遗产方能作为无法定继承的‘’无主财产‘’收归国家丶集体。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不管有没有抚养义务,看在死去的姐姐,或,妹妹的份上,你忍心不管他吗?毕竟血浓于水,不然,你怎么对得起死去的亲人,

如果你父母健在,舅舅不是监护人,就没有。但是舅舅是很亲的人,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他们也会管很多

我和我舅关系就特别好主要是因为我舅小时候总给我买我平时吃不到的好吃的大了给我买数码产品我第一个平板就是我舅给我买的加上我舅比我妈思想开放有啥事跟我舅说不会挨骂但是跟我妈说……不光要挨骂……甚至可能得挨揍我的外甥女也出生了从她出生那一刻就注定她是我这辈子的小公主了我和她妈是发小有啥事都一起担着的交情她出生的那一刻我仿佛理解我舅舅为啥对我那么好了舅舅真的是莫名的疼爱自己的外甥女或者是外甥我明明那么不喜欢孩子但是一想到马上就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软软的叫舅舅大了会跟你分享一些小秘密这种感觉简直是爆棚的好我希望我的外甥女这辈子可以顺风顺水不图大富大贵只求一世安稳就算成长的过程过出现了坎坷和荆棘我也会拼尽一切的保她周全

你舅舅有遗嘱或者生前和你有抚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者抚养协议执行继承。

无遗嘱,也没有抚养协议的,有你舅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无第一序列的,有第二序列继承人,死者兄弟姊妹,死者祖父母,死者外祖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无第一和第二序列继承人,也,没有遗嘱的,死者遗产就有国家所有。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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