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追讨抚养费_离婚了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8:12:07 人阅读
导读:离婚后要不到孩子的抚养费,原因是有多种的。有的离婚后,有监护权的一方,剥夺了对方对孩子的探视权,或者将孩子的姓名都改了,要不然就是在孩子面前说父亲或者是母亲的坏...

离婚后要不到孩子的抚养费,原因是有多种的。有的离婚后,有监护权的一方,剥夺了对方对孩子的探视权,或者将孩子的姓名都改了,要不然就是在孩子面前说父亲或者是母亲的坏话。导致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在心理上失衡,拒绝抚养孩子。

要不然就是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是一个完全没有责任心,心中根本没有孩子,只有自我,不履行法律赋予自己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双方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拒绝抚养孩子都是违法行为,( 除非他( 她 )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 )可以将他‘( 她 )告上法院,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对方要是再不履行自己的抚养责任的话,就将他( 她 )以遗弃罪告上法院。主要是为了拿到法院的判决作为证据,为孩子长大以后,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需要赡养的时候,孩子有证据,在法律上就没有赡养的责任了。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也找不到人,就要采取以下方式及步骤:首先,要千方百计寻找当事人的下落。比如通过熟人、亲戚朋友打探,登报寻人,等等。其次,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请求警方帮助。并留存登报、报案等等相关手续。第三,依法维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讨孩子的抚养费。最终,人民法院会以公告送达的形式,向当事人(被告人)告诉审判的结果。在法治社会的今天,违法者终究逃脱不了应负的违法责任的。

应该到法院立执行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离婚的,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半年或一年给付一次抚养费。

协议离婚的,应当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给付抚养费,然后再申请执行。

到法院立执行案件,需要带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自己应当知道或者通过主审法官查询对方身份证号码。能够提供对方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等。

立案时填写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执行依据、申请执行标的额、以及对方财产情况等。

按照执行时效的规定,法律只支持时间未超过二年的抚养费。

不需要交纳申请执行费,法院将在执行过程中直接从对方扣除。

填完申请执行书和申请人、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后,等待法院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待法院决定立案并将案件信息录入法院系统执行案件网后,主动或等待通知联系执行法官,催促尽快执行。

执行法官会依照程序送达执行通知书、网上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和车辆、债券投资等信息,发现后即可以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

对于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也可以拘留,纳入失信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行为等。如果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具备条件时再恢复执行。

总之,现在法院执行工作已经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好的执法环境将有助于抚养费案件的执行。

一次性给孩子拿抚养费,如果拿不出来,那就每月给孩送过来,现在方便多打手机里,按法律成续走,他不赶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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