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_代理行为的后果应由谁承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0:17:47 人阅读
导读:按照规定,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补充如下:一般情况下由被代理人承担,只有在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有共同过错的情况下,可以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及没有代理权、...

按照规定,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


补充如下:一般情况下由被代理人承担,只有在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有共同过错的情况下,可以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及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追认,代理人自行承担民事责任。(当然表见代理的还是由被代理人承担)详细的可以去看看《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

  民法通则 第二节 代 理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

  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

  得代理。

  第六十四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

  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

  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

  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

  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

  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

  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

  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

  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

  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 代理人死亡;

  (四)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 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 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五) 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是否构成诈骗,看是否虚构事实,比如无房或者伪造房产证。你的问题似乎房子是真实的,只是授权问题。那么没有授权 ,你是如何签订合同的,代理人以何证明有授权?如果被代理人不承认授权,那么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即有理由相信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比如夫妻共同房产,所以需综合分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65条、第6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1条的规定,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