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迟索赔条件_索赔工期和费用规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8:04:19 人阅读
导读:这些原因通常都会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约定,原则上,是因一些不可控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即责任不在承包人一方的原因,是可以提出工期顺延的,比如自然气候影响到生产安全,...

这些原因通常都会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约定,原则上,是因一些不可控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即责任不在承包人一方的原因,是可以提出工期顺延的,比如自然气候影响到生产安全,必要的原材料的市场供应出现广泛的,不可预见的短缺,以及非承包方原因,合同约定的相关必要生产条件迟迟未能达到开工标准等等。而因甲方(发包方)单方责任,造成承包人因工期延误产生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首先以合同为依据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通常只能索赔工期不能索赔费用如果因为恶劣天气原因发生现场清理修复费用可进行适当补偿

工期延误索赔依据

1.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3.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及工程照片.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8.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9.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0.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你好,我是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想与你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只是你这个问题给出的条件太模糊,比如说:

1、施工延误工期的具体原因:如合同文件引起的、不可抗力引起的、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承包人违约引起的、监理人原因引起的、价格调整引起的、法规变化引起的等等;

2、谁向谁索赔: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

请你说清楚后才好分析。

很多施工企业管理粗放,算大帐、不会进行成本控制,更没有意识到工期的重要性,导致在工程完工后难以要回工程款,甚至被巨额索赔。对施工企业来说,关注工期就是关注工程利润。现就建设工程领域工期问题进行汇总,希望对施工企业有所帮助。

这些情况可以进行工期索赔!

甲方市场导致几乎所有施工合同,都约定了承包人较重的工期违约责任。当发包人故意放缓工程进度时,若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申请工期顺延,那么不仅成本增加,而且还有可能被反索赔。


1、承包人要时刻关注工期,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期索赔和工期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3)发包人未及时办理许可、批准行政审批手续;(4)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5)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6)发包人增加工作量;(7)发包人设计变更未提前通知,影响关键线路施工;(8)发包人供应材料不及时或供应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关键线路施工;(9)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其他工程未能及时进场,或其未按照总包方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造成项目整体工期延后;(10)发包人未能按合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影响工程施工,且经承包人书面提醒后仍无改观,造成后续工程无法顺利进展;(11)发包人未及时对单项工程进行验收,导致整体工程无法继续施工或导致整体工程无法办理验收;(12)发包人原因无法办理竣工手续;(13)因发包人原因无法办理备案手续;(14)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无法施工;(15)合同约定执行政策、法规、规章和政府命令,因前述法律法规变化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施工。在因为上述原因发生工期延误时,施工企业应注意保留证据,以合同为依据,合法、合理的进行工期索赔,要求工期顺延。


2、工期延长申请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如果承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发出索赔通知书,则丧失索赔权利。如果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无法给出准确的工期延长时间的,可以在约定时间内向发包人提出“预申请”,说明工期延长的事由,待具体延长期间确定后向发包人再次申报。

索赔内容: 停工机械台班租赁费。

劳工工资,现场管理人员费用,场地租赁费 。由于甲方误工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工程延误是由于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控制工期延误。对工期延误常用的制约方式有:停止付款;追究工期延误的误期损失赔偿;终止对承包方的雇佣,并追究承包人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索赔就是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向违约的一方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相对而言,违约的一方受理另一方的索赔要求,即称为理赔。索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受害方是索赔,在违约方是理赔。罚金条款: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向对方支付约定金额的罚金,以补偿对方的损失。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用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


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违约金;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


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发包人一般采用两种解决办法,一是不采取加速措施,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计划实施,但将工期顺延;二是指示承包人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如果工期延缓责任不是由承包人造成,而发包人已认可承包人工期索赔,则承包人还可以提出因采取加速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索赔。


工期索赔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承包人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