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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做了公司法定代表人_被人骗去做了法定代表人怎么办?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9 08:19:47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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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注销2、找律师好律师提醒:公司欠债如果恶意不还的,按法律规定,是可以抓法人代表的。《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

1、注销

2、找律师

好律师提醒:公司欠债如果恶意不还的,按法律规定,是可以抓法人代表的。

《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典型的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民通意见6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民通意见62.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被制裁人对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十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决定暂不执行。民通意见63.对法定代表人直接处以罚款的数额一般在二千元以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要看工商登记那边,你仅仅是法定代表人,还是不是股东。2、如果你仅仅是法定代表人,你无权注销公司3、如果你被登记为股东,那么你作为名义股东,可以清算注销公司,但由于你不是实际出资人,仅仅是股权代持人,如果贸然注销,会承担对实际出资人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然,这样的情况下,你可以自己做出股东会决议,变更法定代表人为你朋友即可。4、没签书面合同不代表没有合同,口头约定也是约定5、如果你仅仅是法定代表人,那么,你现在可以拒绝签字,盖章,拒绝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很多事情需要经过法定代表人才能进行,这样,他们会作出让步如果你平常根本无需履行职责,你的法定代表人章都在对方手里,那么,这个时候,你直接向公司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你这种情况肯定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对方因此也会让步。如果对方不让步,你就直接辞职,在辞职文件上注明收到并盖上公司章,然后等一个月去工商局举报,说他们违法不变更营业执照。

被骗成为公司法人和自然人股东我该怎么办?

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不外乎通过刑事、民事、行政三种途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是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诉讼途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以“骗子”涉嫌犯罪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通过立案侦查认为“骗子”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骗子”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构成“骗子”的行为犯罪的,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刑事判决。让“骗子”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通过刑事诉讼以“骗子”触犯刑法为前提,否则公安部门不会立案。为了能使公安部门尽快立案,你应将你被骗的相关证据提供给公安机关。“骗子”触犯刑法的具体条文和罪名,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分析,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尚无法作出有针对性的解答。

其次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途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以“骗子”对你进行了欺诈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你被欺诈所作出的行为。欺诈在民法上是有特定涵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的规定: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法第55条则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据此,你应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骗之事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否则你的撤销权将会归于消灭,人民法院不再保护。还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应收集并向法院提供对你实施欺诈的相关证据,否则人民法院不会支持你的主张。

再是向公司登记机关举报,请求公司登记机关进行查处,通过行政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以“骗子”在进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了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为由,请求公司登记机关查处。《登记管理条例》第69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当然,你在请求公司登记机关查处时,应当提交“骗子”在进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登记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相关证据。否则,公司登记机关不会受理,受理后也会以查无实据为由驳回你的申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06月28日颁布了《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根据该规定被冒名者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后,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工商管理部门综合上述证据确认注册文件虚假事实后,由公司登记机关直接撤销公司登记或责成公司股东内部先自行处理冒名股东的股份问题,然后办理变更登记。

上述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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