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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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的自治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全国人大及其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立法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宪法除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外,还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分别报有关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规章。
除宪法的上述规定外,地方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自治区的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生效。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可以的。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我国的法律体系按法律效力从大到小分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是由国务院及省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国务院各部委以及省级人民政府以及计划单列市的政府可以制定规章,“条例”一般是法规,但,也不排除是规章的可能,有的规章也可以叫**条例,属于法规还是属于规章要看是哪个部门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