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劳动合同几年一签_劳动合同几年一签?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8:06:43 人阅读
导读:谢悟空邀请:我的回答是:“不正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有:“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有固定期限...

谢悟空邀请:我的回答是:“不正常!”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有:“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有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也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签。

不续签的,按照枧定,企业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既:每满一年补偿给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六个月以下的不上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应该签订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楼主提到:“连续工作了十六年……”我认为应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如果每年再让劳动者重新签订一次,显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属于重复流程,多此一举。

这得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发展形势而定。

签订劳动合同的长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第一,试用期。 我国劳动法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也就是说你招聘员工试用期,考察的期限是不一样的。

第二,根据公司的实力和公司的发展。如一般大公司比较喜欢签订三年或者五年的劳动合同。 因为大的公司一般都做好了中长期的规划和人力储备的计划,所以它会有一个总体的统筹,更看重员工的稳定性。 小公司则更趋于灵活性,主要以适合当前发展的需要为主。

第三。根据公司的性质和岗位的需求而确定。是长期需要还是短期需要。有的项目是阶段性的,有的是长期项目的,所以公司都会根据具体需要而确定人员。

第四,劳动者一般认为长期劳动合同,相对的工作比较稳定,公司有实力,而自己也能更好的作一个持续性的规划。

第五。我国劳动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续订劳动合同,那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还是签订短期合同,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自身发展情况而确定,没有好坏之分, 只有适合不适合。

谢谢邀请!

如果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要知道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

大伙都知道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就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在《劳动合同法》上也都有明确的说明。

但对于劳动合同一次应该签多久,似乎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一定要签多久,说极端点,理论上,就算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只签一天也是可以的。

如果说有限制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就是试用期的约定、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约束。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下的,是不允许约定试用期的。只有超过3个月的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试用期。

然后第三次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就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以前大部分比较按照一年、三年、无固定期限的方式来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入职第一次签1年,主要是对员工不了解,所以只签1年,第二次签3年。

但现在很多公司喜欢采用三年、五年、无固定的方式,因为虽然第一次签三年,但大部分员工离职都是在三年内,所以签三年和签一年没什么区别,而一个员工如果在公司做了8年,基本上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总的来说,我们的惯性思维是劳动合同最起码签一年以上。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并没有限制最少签多长,但规定了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时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从法律上来说,签订多长时间都是合法的,都是可行的。从长远利益上来说,越对员工越认可,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该越长,留住人才,安心工作。一年一签,容易出现违法情况,比如签订两次后,第三次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容易出现对方借口不给买保险的情况。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2008.1.1生效,2008.1.1之后如果用人单位两次跟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只要劳动者本人愿意,用人单位必须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2008.1.1日起,1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超过1年仍然不签订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扩展资料: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劳动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中小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个体经济组织的签订率更低。即使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也很低。有些企业只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不与一线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原因很复杂。许多用人单位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解雇工人的法律责任。有些劳动者不敢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主要是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形势下,劳动者处于弱势。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一旦出现劳动争议,劳动者就很难主张自己的权利;即使申请仲裁、提出诉讼,由于缺乏有力的证据,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面。只有和谐,才能稳定。稳定又是和谐的一个标志。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显示,有60%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合同,多是一年一签,有的甚至一年几签。劳动合同短期化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试图通过短期劳动合同,最大限度地自由选择劳动者,并减少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有些企业花最低的用工成本使用工人最有活力的“青春期”。这种状况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影响了他们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工作热情。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劳动者反映,每年他们都要为劳动合同到期时还能不能续签而担忧,一旦不能续签,个人及其家庭生活将会陷入困境。正反两面的经验都证明:劳动合同短期化,不仅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企业自身发展也最终会受到影响。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动者因不能从企业的发展中受益而产生与企业的对立情绪,有的在遭受挫折、满心焦虑的情况下甚至做出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由此可见,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有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这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 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力供大于求是我国目前存在而且会长期存在的状况。在这个背景下,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为“理由”,试用期满不予录用。由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较低,又没有其他劳动保障,有些用人单位便通过设定较长时间的试用期规避对劳动者的法律义务。有些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拖延、克扣工人工资,不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些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定额标准,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不支付加班费。如此等等。有的用人单位甚至对劳动者实行强迫劳动,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参考资料:中国经济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解读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所以,一年一签,一年几签,或几年一签都没有问题。新旧劳动合同法对于期限都没有强制的规定(除了劳务派遣合同必须签订两年以上之外)。

而关于签订合同的次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将对劳动合同的期限产生影响。也就是,如果连续签订了两次或两次以上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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