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验收现场要具备什么条件_建筑工程节能验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6:50:22 人阅读
导读: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节能验收应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完毕后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

  1、技术文件

  1.1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节能设计图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如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计算书等);

  1.2外墙墙体、屋面和热桥部位的保温施工做法或施工方案的设计说明及构造图;

  2 制造试样所用的建筑和保温材料

  2.1墙体试样:如是普通粘土空心砖墙则应索取普通粘土空心砖约60块,如是小型空心砌块(190×190×390)墙则应索取14块整块和7块半块小型空心砌块;

  屋顶试样:应索取0.20立方米混凝土材料;

  2.2砂:约200公斤;

  2.3、胶凝材料(水泥30公斤、石灰膏10公斤等);

  2.4保温材料及安装保温材料的附件(按1.5平方米计算);

  2.5抹面材料和饰面材料(按1.5平方米计算)。

  二、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

  已经封顶或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项目,在验收前都应该做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检测抽样方法:单位工程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体,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同一检验批中检测数量不得少于3套(间),其中顶层不得少于1套(间);当检验批中总套数不足3套(间)时,应全数检测。受检部位应从受检住户或房间的主体围护结构中综合选取,每一受检住户或房间,受检部位不得少于一处。

  (依据:GB50411-2007中的4.1.6;《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中的10.2。)

  三、建筑节能检测验收的有关规定:

  1、检测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

  (3)广西建设厅文件“关于转发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2008〉20号)。

  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项目的划分:

  2.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分为:

  (1)墙体节能工程;

  (2)幕墙节能工程;

  (3)门窗节能工程;

  (4)屋面节能工程;

  (5)地面节能工程;

  (6)采暖节能工程;

  (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8)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0)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2.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检验批进行验收:

  2.3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本规范的规定。

  (依据: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3.4验收的划分)。

一般要准备如下:

1、盖过审图章的图纸、节能计算书、节能备案登记表;

2、监理的节能评估报告、节能验收质量证明书;

3、保温材料和保温系统的相关检测报告、门窗及幕墙的相关检测报告;

4、保温、门窗及幕墙、砌体等的相关资料(进场报审、进场记录、隐蔽验收、施工方案、检测计划书等)。所需材料:1、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陈述,复印件1份; 2、工程勘测效果及施工图计划文件检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2000之前无图纸检查的应供给《修建工程勘测计划检查意见书》; 3、勘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4、计划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5、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6、施工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扩展资料:一般都是要求有建筑节能技术资料备案表;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复印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建筑节能设计登记表。各地均有所不同,请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询。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完成之后,才可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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