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工资待遇_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8:38:48 人阅读
导读: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很多人经常把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混淆,其实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要想弄清楚二者之间的关系,我们要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什么是生育津贴,由谁支付;...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很多人经常把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混淆,其实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要想弄清楚二者之间的关系,我们要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什么是生育津贴,由谁支付;什么是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由谁支付;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怎么计算的。尤其是对于即将或者已经生产的女性,一定要搞清楚这些问题;对于男同胞们,更要了解。不然该领的待遇没领到,可就亏大了!今天结合多年社保工作经验,为您解答,相信看完以后,上述问题就都迎刃而解啦。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生育津贴,由谁支付?

(一)生育津贴概念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生育津贴的概念比较模糊,其实它是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由此可见:生育津贴就是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女职工的补贴。根据其概念可以发现:

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职工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

(二)生育津贴特点

1.支付来源。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由上述条款可知: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生育险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一定要记得为女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2.支付时限。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严格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这里的支付期限主要指产假期,比如剖腹产和顺产的产假天数是不一样的,这个我们在下面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计算中统一做详细解答。


二、什么是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由谁支付?

(一)产假的概念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由此可见:女职工产期前后的休假,即为产假。

(二)产假的特点

1.产假天数不唯一。产假天数根据女职工生产的具体情况,略有不同。

2.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应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一般应为女职工休假前12个月的平均应付工资。

3.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公司不得无故辞退女职工,不得私自降低女职工的福利待遇。


三、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区别和联系,应如何计算?

(一)支付来源不同

1.生育津贴主要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代为支付。

(二)计算标准不同

1.生育津贴=医保缴费基数*12/365*补贴天数。医保缴费基数一般应为职工所在省(市)月均社平工资。

2.产假工资=职工个人应付工资*12/365*补贴天数。职工个人应付工资一般应为女职工休假前12个月的平均应付工资。

以沈阳市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例,仅供参考。

例1:单位为A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且A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A职工产假天数158天,当地月均社平工资为6000元,A职工月均应付工资为5000元;求A职工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A职工生育津贴=6000*12/365*158=31167元;统一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A职工产假工资=5000*12/365*158=25973元;统一暂由用人单位支付。

公司应一次性支付给A职工剩余生育津贴=31167-25973=5194元。

注意:

1.已知单位为A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则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在第一部分支付来源中已经讲述),生育津贴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支付的产假工资属于生育津贴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只要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待生育津贴申领审批,发放至用人单位财务账户后,用人单位社保经办人应先将产假工资计算出来,扣除掉产假工资,然后把剩余的生育津贴发放给职工。

3.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暂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待生育津贴拨付后,由用人单位扣除掉产假工资,将生育津贴的差额部分一次性发放给职工。

例2:单位为B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且B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B职工产假天数158天,当地月均社平工资为6000元,B职工月均应付工资为7000元;求B职工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B职工生育津贴=6000*12/365*158=31167元;统一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B职工产假工资=7000*12/365*158=36361元;统一暂由用人单位支付。

公司应额外支付给B职工工资=36361-31167=5195元。

注意:

1.B职工实际应享受生育津贴为31167元。

2.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因其个人月均应付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因此,差额部分由公司额外支付给B职工。

例3:单位没有为C职工缴纳生育保险,C职工产假天数158天,当地月均社平工资为6000元,C职工月均应付工资为7000元;求C职工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C职工生育津贴=0元。

C职工产假工资=7000*12/365*158=36361元;统一由用人单位支付。

注意:

1.用人单位没有为C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则无法领取生育津贴。

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管理主体不同

1.生育津贴的管理主体是生育保险基金。

2.产假工资的管理主体是用人单位。


写在最后:

1.不能简单的认为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或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

2.对于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暂时支付产假工资。

3.生育津贴发放原则,以职工利益最大化为准,简言之:多退少不补。即: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暂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待生育津贴拨付后,由用人单位扣除掉产假工资,将生育津贴的差额部分一次性发放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4.对于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则无法领取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5.关于【生育津贴如何办理和领取?平时的产检费如何报销?】相关问题在我以前的头条问答中有详细解答,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看看,在这里就不再赘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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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作为一名女员工休产假期间你们的绩效工资是如何发放的?女员工在休产假期间,那么因为这个产假是属于法定的节假日,所以说这个法定节假日的时间是可以正常享受到基本工资待遇的,当然他这个工资待遇实际上并不是说由企业单位来给你发放的,而是由生育津贴来给你补助的。

如果说企业单位一分钱不给你发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全额由生育津贴来给你发放,大概是在3000块钱左右每个月这样的水平,但是有的工作单位象征性的给发放一定的基础工资,那么每个月就会获得4000块钱甚至更高的水平,但是在休产假期间有一个好处,就是因为你的劳动合同关系还跟原工作单位存续,所以说你个人社保待遇还完全是由企业单位来正常承担的。

休产假期间那么还可以享受一个生小孩的那个手术费用的报销,生小孩手术费用的报销,大概是可以获得4000块钱到6000块钱左右,这样不等的一个水平那么生育津贴加上这个手术费用,大概可以获得2万多块钱这样的一个待遇。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工资部分,不含奖金和与工作有关的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注:以上两种方式,都是采取了先发放的方式,因为如果等到生育津贴申领下来才发放,女职工将有几个月领不到工资。这样做不合适,而且也会引起员工不满。

按照规定,女职工休产假的工资待遇是不变的,但是有可能用人单位帮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是最低档,因此社保处补贴下来的生育津贴就是差不多基本工资的金额,因此发基本工资是不合理的。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员工产假期间,员工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中包含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员工产假结束之后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社保中心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的产假在之前被废止的法律中和征求意见稿中可能会涉及到保胎假,产前休假,产假,后面的哺乳假期等,不过现行有效的法律全部统一规定了,女性职工可以享有98的生育产假,包含了生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可以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增加15产假。怀孕前四个月内流产的,也可以享受15的产假,满了4个月小产有42天的产假。各地规定的不同,产假天数也不同,但是只会多不会少。

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或者产假工资,两者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是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职工来说的,一般包含在社保中,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支付给单位,然后由单位再给女职工。如果单位没有为女性职工缴纳社保,那么单位自行承担女性职工的产假工资,就按照产前的工资标准支付。领取生育津贴一般网上申报即可。

女性职工在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但是在女性职工产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也不请假就拖延上班的,可以书面下达通知,通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来岗上班,逾期的话按旷工处理,旷工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主动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赔偿。所以你可以根据女性职工产假期届满前后的情况,及时联系,及时止损。希望可以帮助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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