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归还抢夺的图书_抢夺之后又把东西归还会怎么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6:28:08 人阅读
导读:想法太简单,人家说找不到了,被毁了,可以有各种理由,不要说抗战时日本抢走的,就是清朝时被西方抢走的东西,照样在人家博物馆展出都要不回来。构成抢夺犯罪之后又把东西...

想法太简单,人家说找不到了,被毁了,可以有各种理由,不要说抗战时日本抢走的,就是清朝时被西方抢走的东西,照样在人家博物馆展出都要不回来。

构成抢夺犯罪之后又把东西归还,仍然按抢夺罪论处,只是具有了从轻处罚情节。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清朝前中期民众、王朝政府受限于通信、交通等条件的限制对海外疆土的概念不是很强烈,那时候北方四岛最早确有中国人在岛上生产劳作繁衍生息,清朝后期国力衰败政治腐败的满清无法抵御俄罗斯侵略将中国的库页岛含北方四岛等割让给俄罗斯,在中国土地上让中国人感到奇耻大辱的日俄战争俄罗斯战败后日本强势夺回了俄罗斯在中国的势力范围(至于日本占多少归还中国多少本文不探讨),搂草打兔子日本顺势抢夺了俄罗斯领土北方四岛,二战结束后俄罗斯(前苏联)依据雅尔塔协议战胜国瓜分势利范围顺势抢回北方四岛,当时日本是战败国无法无力维护主权,美英等国睁只眼闭只眼默许事实成立,所以造成目前北方四岛的现实。

很巧,这则故事作为作文材料,我让学生写过作文。不过题主讨论的是哈佛这则规则是否有问题,我就不能扯什么作文审题立意了。

不过,故事里并没有直接引用哈佛的相关校规,只能通过“违反图书馆规则,悄悄把一位牧师捐赠的一本书带出馆外”这句话进行判断,这则校规,应该是:禁止学生把某些类型的书(比如这位牧师捐赠的书籍,毕竟如果禁止把所有书带出图书馆,这规则似乎有些过分)带出图书馆,否则开除。

讨论这样的规则是否合理,首先要明确这是故事,还是真实发生的事件。我没有那么多精力查证真伪,但在网上搜这个故事,发现有人已经提出质疑:

一、在另一个版本的故事里,写出了书记捐献者的名字,这位牧师叫John Harvard,有人在哈佛图书馆官方网站上查询,这位牧师捐赠的书籍不是250本,而是400本。

(故事中的那位牧师:约翰·哈佛)

二、在哈佛图书馆官网上,查不到这四百本书”不许带出图书馆“的规定。

三、另一个版本的故事里,直接写出了这本书的书名《基督教针对魔鬼、世俗与肉欲的战争》(Christian Warfare against Devil World and Flesh),但事实上,书名翻译成中文应当是《基督教针对魔鬼世界和肉欲的战争》,当时学校图书馆共有约400册图书被借出去所以幸免于难,Christian Warfare这本书是其中之一。但据学者研究这本书只能说很可能是哈佛捐赠的四百本图书之一,因为没有签名,所以缺乏铁证。

综上,这则充满高中作文材料风格的故事,极有可能是编的,就跟华盛顿砍樱桃树,爱迪生利用平面镜给妈妈做阑尾炎手术一样。

如果是编的,那故事的意义就在于告诉我们道理,而非去讨论这条规则是否合理,毕竟,我们可以把这条规则理解成编写者的个人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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