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保险是否缴纳_试用期应该交保险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6:19:13 人阅读
导读:没有详细查资料,按自己的理解简单回答几句。所谓的“大学生实习期间”,这时的大学生,本人身份首先是在校学习期间的学生,是在校大学生,他此时的唯一任务就是学习,即实...

没有详细查资料,按自己的理解简单回答几句。

所谓的“大学生实习期间”,这时的大学生,本人身份首先是在校学习期间的学生,是在校大学生,他此时的唯一任务就是学习,即实践环节的学习。而大学生的实习,是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由接收学生实习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利用其现有的实际环境条件,给正在上学的学生提供一个学习平台,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把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追求的是学以致用,达到即学会理论知识,又会实作操作的目的,为以后走上工作岗位的实际运用创造条件。简单地说:借助他人平台的让生手们炼手,学习实际应用、操作。

接收学生实习的机构很多,完全视所学专业而异。如法学专业的学生可以去法院实习,会计专业可以去企业财务处(科)实习,师范类专业可以去学校实习,当然也可以去企业实习。不论那一类实习单位,人家只负责给实习学生提供一个学习平台,与实习学生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或者合同关系。假如他正好去企业实习,参加了实际的生产劳动,生产了产品,也是没有报酬的。遇上好心一点的企业,适当地给实习学生发一点补助,就很良心了。他的任务是学习,也是新手,要求高的工作人家提供实际的操作机会也是有风险的,他会生产残次品的。说到底,人家提供的只是学习锻炼的机会,仅此而己。

至于题主所说的用人单位,那就是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这些实体作为用人单位,与其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问题了。这种关系由法律、法规来调整,通过合同等形式予以规范。职工实际参加了工作或劳动,就必须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并同时按政策为职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因此,实习期间的大学生,仅仅是借用他人提供的学习平台,在参加实践环节的学习,是在炼手,本人实际仂身份依然是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即使参加了劳动,也不付报酬,还要叫实习单位给他缴纳五险一金,也就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这想法可以有,实际上绝无可能,还真是想多了。

第一,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不是在劳动合同期之外。第二,企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自然在试用期内必须缴的人。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试用期的员工是需要缴纳社保的,如果不缴纳社保,对于一个企业单位来说,会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只要自己的企业单位和员工建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为员工依法来缴纳社保,所以说缴纳社保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够拒绝为员工来缴纳社保。

而且签订这个劳动合同,它是包括试用期限的,所以说在试用期内很明显是需要来缴纳社保的,不过很多企业单位的通俗做法是在试用期内不跟自己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在正常转正以后,并且这名员工确实符合工作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和职能,那么这种情况下才会依法转正,才会给自己的员工建立相应的社保待遇。

但是我认为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很明显它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如果说员工依法进行申诉和举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的方式来进行举报的话,那么作为企业单位来说,也应该无条件的来进行补交,所以说直接从试用期内给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社保,对于企业单位来说和对于员工双方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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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违法,要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单位必须为已经签订劳工合同的员工办理社保,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很多公司试用期内,为降低劳动成本,违法操作。不给员工购买社保,这些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一定要举报,制止!

一般20号之前入职,当月就必须缴纳五险一金,20号之后入职,下个月缴纳!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要履行缴纳社保的法定责任。

社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共同承担,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

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具有广覆盖,保基础的基本特点,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作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给自己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享受国家福利政策。非常划算,所以一定要买,买到就是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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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单位必须帮缴纳社保

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内,受法律保护,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单位在试用期内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社保即我们常说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五大险种。缴费基数一般依据上年度单位职工评论工资计算。缴费比例分别为:

1、养老保险28%:单位20%,个人8%。

2、医疗保险12%:单位10%,个人2%。

3、失业保险1.2%: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0.8%:单位0.8%,个人不交钱。

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企业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1、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2、应在劳动合同条款之内约定试用期,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不予认可,属于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

3、现在有很多单位之所以口头约定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确是有一小部分公司是妄图逃避法定义务,但也不可忽视现在国内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强,入职一两个月公司觉得不合适被辞退或主动离职的事例相当普遍。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繁杂,短期内频繁地入职离职,有些人也不在意是否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从简化工作的角度考虑,很多工作就做的不是很规范。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单方甚至和员工协商决定,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再行补交。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定约双方还是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劳动关系建立后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对于建立了劳动关系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应该已有了清晰的概念。但是不少用人单位却提出,他们并不认为试用期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尤其是实践操作中试用期并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现象非常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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