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支出所得税税前扣除_捐赠支出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23:06:42 人阅读
导读:1资本性支出,不得税前扣除;2.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不得税前扣除;3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税前扣除;4各种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

1资本性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3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4各种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6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不得在税前扣除; 7.用于个人的家庭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8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9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包括律师事务所按照收入5%计提的职业风险金); 10个体户业主工资不得扣除; 11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其他支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一)资本性支出;(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七)各种赞助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补充:(一)贿赂等非法支出;(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三)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四)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计入营业外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但扣除比例有一定的限制。例如: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捐赠,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

(财税[2006]第171号)2。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国税函[2006]第1253号)3。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和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实行税前扣除。

(财税[2006]164号)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用于艾滋病防治事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财税[2006]84号)5。纳税人通过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国税函[2006]447号)6。

纳税人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者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国税函[2006]324号)以上是我以前自己总结过的部分捐赠支出的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根据该企业取得的发票开具的项目内容判断,该项赞助费并不具有广告性质。因此,这笔赞助支出,对方不论是否开票,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为此,企业发生的非广告性质的赞助费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并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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