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担保人处签字的担保范围_担保人只签字有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1:51:03 人阅读
导读:有单独担保合同的签字有效,无独立担保合同的签字无效。担保法解释已做出了规定。你好!你在借条上签字了,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关于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确,你要承担连带责任...

有单独担保合同的签字有效,无独立担保合同的签字无效。担保法解释已做出了规定。

你好!你在借条上签字了,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确,你要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你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应该有效。银行电脑里面是否保存或备案不一定是合同生效要件,除非你们合同内明确约定合同书必须在银行办理备案或存储才可以发生法律效力。不然,电脑存储与否不能影响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要件当然离不开当事人亲自签字或盖章,或者按照双方实际需要选择合同生效的其他方法作为生效要件,不然,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就可以生效。有一部分合同的生效以实际交付为要件,比如民间借贷合同,就是以金钱实际交付给借款人为生效要件。借款人没拿到钱,合同不能有效。

合同内的担保人签字确认,原则上对担保人产生法律效力,担保人应该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合同责任。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以书面约定为准,超出约定范围可以拒绝承担责任。如果合同内没有约定担保责任范围,只有担保人签字,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只能作为一般担保人。



一般担保人与连带责任担保人有本质区别,一般担保人有先诉抗辩权,即合同债务必须先由主债务人清偿后,仍不能全部清偿的,才会由一般担保人负责清偿。民法典生效前,担保法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担保人担保方式的,按照连带责任计算。连带责任等同于合同当事人的责任,需要承担合同全部义务。

当然,担保人清偿合同债务后,有权利按照约定向债务人追偿。题主说自己持有的合同有担保人签字,银行电脑里面的登记内容没有担保人签字,估计双方在银行登记之后找的担保人。不然,不会发生两种不同的版本。



我们认为,合同担保只要是担保人及各方当事人真实所为,自愿签字确认就可以产生法律约束力。该担保不会因为银行电脑未全面录入而影响担保效力。但是,必须让债权人有主张权利的资格,不然,六个月担保期间超过,担保人即可免责。

这就充分说明,债务人找到担保人后,要及时通知债权人,不然债权人不知道担保信息,无法行使担保权利。本案题主找到担保人签字,就应该及时通知银行,如果自己的债务到期不能清偿时,银行就会让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题主可以配合银行行使对担保人的清偿责任,担保人履行合同义务后,债务人可以与担保人另外签订还款合同,以后直接清偿担保人的代偿款项就可以了。题主也可以联系银行,让银行采取措施,录入担保人信息。最后想说,你们之间的担保应该有效。

这个没有关系。见证人属于证人的范畴,在本题中,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但借条的证明力更大。个人认为,没有法律禁止担保(保证)人和证人为同一人的规定。

保证是担保法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题干的担保人应该是保证人,保证人提供保证,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从证据的角度讲,既然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那么,同时保证人不就也起到了证人的作用吗?

作为保证人签字,如果只签字没有写明担保形式,则默认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默认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