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咱们中国人爱讲仁义道德。从这个角度讲,你的宅基地卖出去了,就象泼出了一盆水,泼水难收了。可中国还有法律,且法律无情。既法大于情,这事还要从法律层面去分析一下。
90年代,你们的宅基地为什么要卖?1、是否一户多宅?2、是否全家搬离农村,户口转入城市?如果是这两种情况,请不要再问你们可不可以收回了。你们己经丧失了对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要收回也只能是你们村集体。
再要问是谁买了你们的宅基地?90年代,外村人、非农业户口人,是无权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如果是这样的人,从法律上讲属于违法,就应该对这次买卖宣布无效。如果是本村人,且农村户口,只有在其不违犯一户一宅的情况下,经村委会批准,才能拥有这块宅基地。
我国土地法,只有在2020年1月1日后才允许将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公谊设施用地、宅基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在这之前是不可以卖给非本村村民的。
你所讲,90年代卖了。如果卖给了外村人,显然是不合法的。如果是你家农转非,或一户多宅,也是不可以卖的,只有让村集体收走。如果买方虽是本村人,但也不符合一户一宅,这次买卖也是违法的。以上这些情况都可认定你们以前的买卖无效。
至于你还能不能收回,要看你现在是否是本村户口,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是符合,可以收回,将原卖地款加上利息退还人家,(或协商)。假如你已不是本村户口了,或一户多宅,退回宅基地也只能退回村集体。而你收到的钱仍要退回买方。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那村委会有权将其收回吗?这个问题有两种答案第一种情况是能收回例如某户人家全家死亡,没有继承人的宅基地可以收回,全家户口迁出的家庭,本人自愿有尝退出的宅基地也可以收回。但是收回的单位不是村委会,而是被收回的农户所在的某某村民小组,或者叫某某社。这个组织才是真实的土地所有者。第二种情况下是不能收回的,只要该户人家还有一个人的户口还在本组存在,其他她人的户口迁出的,或者有几个户迁出了。本人没有同意退出宅基地的也不能收回。因为国家对农民的三块地,三权分制有明确的规定,大家都很清禁。我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农村的土地所有权者是某组或社,这种组织才是五十年代的农户土地入股的合作社,才是真正的集体土地用有者。村委会只是好几个村民小组的组织者,不是农村土地的用有者。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正在进行的农村宅基地确权,以及一户一宅相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是户口要在本村;
二是要能够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缺一不可!
我们可以知道,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宅基地,归集体所有。
而《物权法》规定,村民享有地上建筑的使用权。有权转让。同时享有继承权。
参考上边几点,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户口还在村里,你宅基地确权了,你有宅基地,老房子倒塌了,你可以去村委申请重新建房,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已经不在村里了,你都不是本村集体的成员了,自然也就没有有权利使用本村宅基地,那么你的老房子塌了,按照规定,村集体有权收回!
农村宅基闲置,也就是说户主已经离开农村。搬到城市里住了。所以宅基未做了房子,或者做了房子都破烂不堪了,都遗留下来。也就是说成了危房。对于这种房子,集体是否可以收回呢?首先是现在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但是四固定时就交给生产队,所以当时所有土地都是生产队里的,包括宅基地,也就是说社员要建房子,都是生产队决定的。分田到户后,所以什么土地都分了。后来社员做房孑,都是用自已分的土地换的。现在的宅基地上面都了房子。那么现在有些房子的主人都搬到城里,他的宅基地还留下来,集体是否回收,我想生产队都没有了,只有自然村,如果收归集体,还不是荒了。所以收不收,都不是关键,关建的是不是开发到了那里,一句话,就是钱的事。老百姓是不会管的。集体的东西多呢,四十年前就无综影,谁管这样的小事,一个宅基地也就是二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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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01:01:13 9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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