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事业单位丧葬费标准_事业单位干部病故后抚恤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1:28:43 人阅读
导读:1、抚恤金:2011年8月1日以后去世的,就执行最新的抚恤政策,即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退休费。注意40个月的是基本退休...

1、抚恤金:2011年8月1日以后去世的,就执行最新的抚恤政策,即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退休费。注意40个月的是基本退休费,不是全额退休费,须扣除其他生活补贴等2、丧葬费:1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3、以上经费由死者所在地财政局全额拨款给死者所在机关,再由机关发放给死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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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

(1)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2)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2、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

(1)因公牺牲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2)病故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20倍。

2020年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仍然执行过去的标准,即:丧葬费为死者所在地上一年社平工资的6倍发给;抚恤金按死生前基本养老金的20倍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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