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当场处罚_公安机关当场处罚的金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3:00:51 人阅读
导读:《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一条当场作出治安管...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一条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治安处罚当场处罚的最高限额是200元,非当场处罚的最高限额是5000元。  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第一百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当场作出罚款2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二十元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因此,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及其办案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和对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处罚款,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  (二)对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以外的违法行为人当场处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以及旅客列车上,被处罚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四)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一般来说,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都没有规定这种“胡搅蛮缠”局面的应对方式。

但是,伤情鉴定的规定是予以放宽的,即办案民警有权根据照片、诊断证明对轻微伤以下的伤情直接认定。鉴于行政案件的办理时效为一个月(可延长一个月、不含鉴定时间),民警可以在2个月左右根据现有材料直接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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