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继承公证流程_如何进行遗嘱公证比较好?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1:53:06 人阅读
导读:你好,我是【grdsl44122】,很高兴为你解答。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和遗赠公证费用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

你好,我是【grdsl44122】,很高兴为你解答。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和遗赠公证费用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四 )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以上就是我为你整理的有关遗嘱公证需要多少费用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遗嘱公证的其他内,例如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遗嘱公证的程序等,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更多专业的科普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喜欢我的回答,也请给我赞或转发,你们的鼓励,是支持我写下去的动力,谢谢大家。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您好!

遗嘱继承,按照现行《继承法》规定,需要区分几种情况,决定了提供的证明材料、办理手续不同

首先提示一点:目前情况是,即便遗嘱是完全合法有效的,单凭遗嘱也不能直接绕过其他继承人、直接办理遗产继承。遗嘱的作用,就是指定继承人,仅此而已。继承该怎么办还怎么办

以下分三个方面说明一下:

情况一:如果所有继承人均认可遗嘱


这种情况下,与遗嘱是否“合法、有效”没有什么太大关系。这时候,意味着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需要的证明包括:

  • 财产证明。遗嘱中标明的财产,要有相关凭证,例如房产证、银行卡、存折等。
  • 身份证明。所有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不需要第二顺序继承人。否则,要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而不单纯是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主要是身份证。
  • 亲属关系证明。所有法定继承人(同上)的亲属关系。可以在原单位、档案管理所在地开具。
  • 死亡证明。包括遗嘱订立人的死亡证明、以及所有继承人中去世人的死亡证明。

拿着这些证明,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

注意,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办理。拿到《继承权公证书》之后,再去财产管理部门办理财产的过户手续。例如,如果涉及到房产,就要去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情况二:对遗嘱产生质疑。但是如果认定了遗嘱的真实、合法性,继承人之间就没有争议了

这种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必须要提供能够证明遗嘱合法、有效性的证据。

如何证明遗嘱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简单说一下:


1.公证遗嘱。如果是公证遗嘱,一般来讲问题不大。有公证处的章是最重要的。

2.自书遗嘱

  • 订立人在订立时的精神状态证明。要证明订立人在当初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是出于自己意愿订立的遗嘱。
  • 笔迹。订立期间的笔迹,用以证明遗嘱确实是订立人自己书写。
  • 如果有见证人(不强制),要有见证人能够出庭作证,订立时工作做的比较到位的,最好有当时见证人的见证书。
  • 如果有订立过程的录音录像(不强制),要提供相应原件。
  • 其他认为有利于证明遗嘱的证据。例如,订立人在遗嘱中捺印了,最好就要有指纹证明;订立人写完遗嘱之后拍照了,就要有原始照片。等等。

当然,遗嘱内容的书写必须要合法、规范。这个靠遗嘱本身就可以做出证明。

3.代书遗嘱

要求的证明材料与上面基本类似。但是,见证人是必须的。而且必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其他人见证。

4.录音遗嘱。必须要有见证人和音视频原件。

5.口头遗嘱。这种遗嘱形式的适用范围比较狭窄,只能在危急(例如病危)时刻采用,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

如果证明遗嘱合法有效,其他继承人不再有争议了,那么,就按照第一种情况的提示准备材料、办理手续。

情况三:质疑遗嘱,且都证明了遗嘱合法有效,其他继承人依然要求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了。

这时候,遗嘱就非常重要。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按照情况二,先要看遗嘱的合法有效性。其次,在打官司过程中,根据法院提出的材料证明要求准备。

打完官司之后,法院会出具一个《法院判决书》。判定的继承人,凭着这个判决书,再去财产管理部门,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遗嘱公证需要怎么办?

李老太太年事已高,身边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都已出嫁在外地,只有儿子留在身边照料她。老人想写一份遗嘱,把自己的财产、房产全部留给儿子一个人继承,女儿们都不继承,女儿们也都同意由儿子一人继承。老人由儿子陪同到公证处办遗嘱时,需不需要把外地所有女儿都叫到公证处现场?

生前对自己财产进行分割并通过司法公证的行为,在其死亡后生效的就是遗嘱公证。

题主的意思很明了的,问老太太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需不需要把在外地的女儿们都叫到公证处现场?这个是没有必要的,而且也会增加麻烦。只要老太太属于头脑还是比较清晰的,能够表达自己真实意思的,就可以了。

这个不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的遗嘱公证,没必要把所有有亲属关系的人都到场来办理的。很多人认为其他的亲属必须到场,是混淆了活着的被继承人和已经去世的被继承人之间的办理公证的程序问题。如果老太太自己身体好,不需要儿子陪同,自己带着全部的证明材料去司法局公证处办理公证就行了。

问题就怕会出现其他女儿和儿子对老太太的财产在老太太去世后会出现分割异议。但是本案例中的其他女儿表示自己都不继承老太太的财产,全部有其儿子一个人占有,这个权责就很简单明晰的。

至于遗嘱公证怎么办理?按照正常的流程走就好。先写好遗嘱继承书,然后再去司法局公证处申请遗嘱公证书。首先立遗嘱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才能办理。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公证办理的条件有如下几点:立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能力,意思表达真实,不得违法和社会良俗,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办理遗嘱公证必须自己亲自办理。

遗嘱要包含的内容和遗嘱公证书的样板。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并在司法局公证处公证的,公证处要为公证人保密,被继承人如果有多份遗嘱的,最后以经过司法公证的这份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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