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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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依据当期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实现的应税销售额,乘以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增值税税率有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三个档次。
·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以及其他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口的时候,关税以到岸价为计税依据,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口货物到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而且这条公式还有一点缺陷就是没有考虑到消费税
出口的时候,通常不用交关税,还有可能免税退税等,至于你所说的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为什么是“出口”我觉得是你搞错,出口通常不会交关税
一、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其计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正确计算应纳增值税额,需要首先核算准确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实属价外收入)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委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品。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1)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凡随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有: 第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 销售额 × 适用税率 销售额 =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不含增值税税)价格 × 税率 注意:价外费用,是指销售货物时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包装费、优质费等。
第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不含增值税税)价格×税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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