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给有关系的一个借口,有人偷个电车坐了好几年,有人打死人判无期改成几十年又改成十几年最后几年出来了,等你在缓刑期间立点功保不齐就没啥事了
缓刑是刑法判决的一种方式。在交通事故中经常用到。。
比如说,某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主责以上。那么根据交法规定,要负刑事责任。要判三年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取得家属谅解,那么,不会判实刑的。只会判一缓三。
也就是说判一年,缓期三年执行。那么,你在这三年内是不用坐牢的。前提是三年内无违法情节。
同理,死缓两年。那恭喜你死不了。在死缓两年内,只要表现良好,一般在两年后改判无期,在无期内有立功表现还可以减刑为有期徒刑。当然判死缓的即使减刑,至少15年以上是。
在这两年内,不能有违法行为,否则还会执行死刑的。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现在这种两年后死缓的方式并不是适用于任何人的,大部分是那些孕妇或者老年人才这样做,这样做的目的是一方面在惩治坏人的同时,给他们足够的时间让他们改过自新,所以我们在平时一定要好好的遵守法律,切不可图一时之快而永远的后悔下去,那样的话只能是自己去承担后果。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意思是罪大恶极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在犯罪情节上有不必立即执行的一类犯罪分子,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而是羁押在监狱,根据两年考验期的表现决定后续处理的一种处理方法。
一般来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可能会有以下几种可能的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这种结果一般要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99%左右。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属于可望不可求的情形,一般来讲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这种情况也比较少。常见的如劫持狱警越狱,杀害狱警或服刑人员的,脱逃后严重犯罪的等等。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这种,指的是故意犯罪,但是未达到情节严重的。
5、针对贪污贿赂犯罪,死缓还可能改判为“终身监禁”。我国刑法规定,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缓的,法院还可决定其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再减刑、假释,实行终身监禁,活着别想走出监狱。
这种情况,一般是特别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例如白恩培。
中国死刑有两种,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只有死刑缓期执行的犯人才缓期两年,两年之内没有故意犯罪,转到无期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特色。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对其实行劳动改造。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死缓犯人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死缓犯人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犯人在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并不必然执行死刑,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才好被执行死刑。
如果故意犯罪,没有被执行死刑,其缓刑期重新计算。
为何对有的死刑犯设立缓刑期?
用法律讲,就是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什么样的情况属于必须立即执行的情况,属于法官的裁量范畴。
这一制度没有法律渊源,其来源于建国初期对反革命分子镇压的运动中,适用于那些没有血债、对国家利益的损害还没有达到最严重程度的反革命犯罪分子。
首先缓期执行适用并不限于死刑案件,对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都可以缓期执行,这是对犯罪人的一种情节轻微考虑。
一般都会有一个缓刑期,在缓刑期内符合法律规定,就不再追究刑罚。
对于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如果犯罪人在缓刑期内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缓刑期满后,就自动减为无期徒刑,不再执行死刑,否则可立即申请执行死刑。这好似一个考验期间
中国的法律,代表了人民的意志。除非罪大恶极,能不判死刑的,尽量不判死刑。有些罪大恶极的犯人,被判了死刑,但有立功的表现,所以就改判死缓了。中国的法律,绝不是以杀人为目的。能不杀的,尽量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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