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归司法所管了吗_缓刑判决后司法所会通知你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1:23:08 人阅读
导读:法院会有判决书发至你居住地司法局的社区矫正科,然后办理相关系,然后还要到你所在地的司法所。正常来说应该一个月报到一次。但是如果时间长熟悉了可以打个招呼,这要看具...

法院会有判决书发至你居住地司法局的社区矫正科,然后办理相关系,然后还要到你所在地的司法所。正常来说应该一个月报到一次。但是如果时间长熟悉了可以打个招呼,这要看具体操作的。

缓刑判决后司法所会通知的。缓刑判决前法院会征求司法所意见,在判决后也会将判决书送达司法所,被告人被判缓刑后应当及时到司法所办理手续,同时司法所也会通知本人的。

通常不会出现这种情形况,因为法院在打算判缓刑前会做审前调查,在司法局同意接收的情况下,才会最终做出缓刑判决。如果经调查司法局不同意接收,法院通常是不会判缓 的。建议去司法局了沟通一下,了解一下情况。

判缓刑后,必须司法局报到,不是去派出所报到,因为以前缓刑人员属于派出所监管,现在属于司法所监管。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一般不会这样。

法院审理案件期间,对符合缓刑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先征求当地司法局意见,他们同意接受,则判缓刑,他们不同意接受,则判实刑。也就是说不存在判了缓刑又不接收这种情况。

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司发通〔2012〕12号 2012年1月10日发布 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司法所不管这种事,应当是车管所或交警部门管这事,因为这只是交通违章,应当到车管所或交警部门去交清罚款,参加学习和科目一的考试,通过考试后就没事了。如果是A、B类驾驶证学要去办理降级手续就行了。

对于 被判处缓刑的人员实行社区矫正是《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的规定,缓刑人员居住地的司法机关应当接收。

判处缓刑是人民法院的判决,非有法定事由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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