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处罚的种类不包括_驱逐出境是行政处罚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7:50:47 人阅读
导读:1、《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

1、《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质。   2、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5)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指的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规定的相对人所做的训诫、谴责; 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如《道路安全法》规定,遮挡车牌在公路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前者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如贩卖盗版光碟的收入,后者则是指非法行为中的工具; 4、责令停产停业:指暂停生产经营或资格,如工商局责令丽江的一些违规营运的饭店停业整顿;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比较常见的就是交警对违规驾驶人员吊销或暂扣驾驶执照; 7、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一些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人员限制其自由的一种处罚方式。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属于兜底性条款,例如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行政机关可以驱逐出境。

劳动教养应该不是行政处罚,应该是刑事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不包括强制隔离。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以上便是行政处罚不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

(1)警告一般只适用于情节轻微、未构成危害后果的行政违法行为。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训诫的法律制裁,既可口头进行,也可以书面形式作出、目的是向违法相对人发出警戒,申明其违法行为,避免其再犯。(2)罚款罚款是行政机关强迫违法相对人承担金钱给付的义务,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法律制裁。罚款通过使相对人遭受经济损失达到惩械的目的、但罚款是一种自由裁量余地很大的处罚种类,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必须加强监督。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罚款程度必须与违法情节和违法相对人的经济状况相适应。(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役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依法强行收缴行政违法相对人所获得的非法收入及与非法行为有关的非法财物,将其收归国有的法律制裁。二者通过没收违法行为人违法所得的金钱、财物限制其财产权达到惩械的目的,属于较严厉的行政处罚。(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依法剥夺行政违法相对人从事某种经营、工作的权利的法律制裁。只适用干法人和其他组织,不适用于自然人。这里要将个体工商户与自然人相区分。责令停产停业使相对人承受财产利益的损失,是一种对违法情节尚不严重的相对人予以惩诫的法律手段。(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二者均是行政机关依法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曾依法取得的从事某种业务或某种经营活动的权利的法律制裁。停业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即剥夺其行为权,是行政处罚中较为严厉的处罚种类。(6)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相对人实施的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制裁。行政拘留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因此,行政拘留的适用受到严格的限制。在立法方面,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权以法律的形式设定人身罚。在执法方面,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行使拘留权。而且,行政拘留的期限是法定的。(7)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由于行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及行政违法行为的多样性,在必要的时候,法律可以创设各种形式的行政处罚。行政法规也可以在法律范围内例设除人身自由罚以外的行政处罚方式.地方性法规和部委规章等法律规范文件也可以在法定范围内设定一定形式的行政处罚。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

  • 行政处罚的种类并不包含驱逐出境,因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如下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在并不包含驱逐出境的情况下,那么就不会有行政复议这个程序。

  • “驱逐出境”是属于刑法体系的处罚方法且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同时该处罚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

选择A和D,拘留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如下: 1、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3、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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