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贷没还清的怎么处理_夫妻离婚房贷没有还完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8:17:09 人阅读
导读:1、夫妻离婚以后,会有”离婚协议“,这个”离婚协议“是要在民政部门留存一份的,民政部门会盖章在上边。离婚协议上边就会有对这套房产的归属;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判决...

1、夫妻离婚以后,会有”离婚协议“,这个”离婚协议“是要在民政部门留存一份的,民政部门会盖章在上边。离婚协议上边就会有对这套房产的归属;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上会有对这套房产的归属;

2、这套房产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主贷人A,但这套房产判给B了;贷款不结清,是没有办法过户的,不但银行不同意,不动产登记中心也不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只要正常还款,银行才不会管房子归谁了;

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主贷人A,恰好这套房产判给A,事情就好办很多了;B只要拿好离婚证,这个就是免责声明,如果A无力偿还房贷,再去找B的时候,拿离婚证给银行看就好了;

3、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就需要减名字,贷款不结清,不管减哪个人的名字,银行都不愿意;有些人就觉得不能理解了,法院明明是已经判了呀,银行能大过法院吗?根本就不存在大小的比较关系,法院可以规范民事关系,而银行也要开门做生意的。比较理智的做法是,拿钱把贷款结清了,银行解押了,随便你们去不动产局怎么折腾;

一般是房屋归一方所有,其承担以后还贷责任,对另一方做现金补偿。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

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离婚只为了争财产,这个婚当初就不该结。至于房贷的房屋留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毛病,你不要孩子要房子干什么?

你要孩子争房子离婚干什么?

没孩子?搞不出孩子你们结婚干什么?

你离婚不顾孩子的死活当初结婚干什么?现在的社会这么开放,为了所谓的爱情性福,你们完全可以同居啊,干什么非要结婚搞出孩来?你们让孩子怎么去面对这个陌生的单亲人世间?

你看看人家邓丽君,梅艳芳,饭冰冰等等的女人,那个会为了房贷去结婚?除非你们像王宝强,马蓉为了分割房产大打出手。没钱没房就不要结婚,都没有想好繁育孩子学人家结婚干什么?要爱爱就爱爱结婚干什么呢?房贷,分割房子累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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