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漏项能调吗_固定总价合同人工费可以调整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20:58:16 人阅读
导读: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属于发包方的责任,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实际支付款项增加,施工方可以要求发包人追加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

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属于发包方的责任,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实际支付款项增加,施工方可以要求发包人追加合同价款。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追加合同价款,最好的办法,是与发包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协议,或者签订补充协议,追加合同价款。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有证据证明是发包方的责任,或者是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有疏漏、故意隐瞒等行为,都可以由双方协商,直接要求发包方追加。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发包方的责任,或者因意外原因增加的合同款项,施工方要求追加合同价款的,且未能与发包方取得一致意见,施工方可以向工程师申请索赔,或者申请行政诉讼,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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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在结算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吗?

一 什么是固定总价合同

根据《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总价合同是指:

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总价合同是相对于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可调总价合同。事实上没有固定总价合同,所谓固定也只是针对一定的条件,一定的范围。

二 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

工程规模较小、工期较短、设计图纸有深度的项目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三 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在结算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吗?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的具体看你签订合同的具体项目和具体合同内容,一般情况下, 如果触发合同价格调整约定和法定规定,那就是可以调整的,没有触发,那时不能调整的;调整的情况主要有一下集中。

1、超过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可以作为合同外增加项目计入合同结算价款;比如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项目,根据实情况可以对结算进行调整。

2、超出合同风险范围时可以对固定总价合同进行调整,比如,双方约定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5%以内时不调整,超过5%进行调整。

3、发生变更索赔事件时,根据责任分担情况,可以对结算总价调高或调节;比如发生因发包人停工事件,那么在合同中可以增加窝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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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可以要求人工工资、材料补差,

这需要具体分析。由字面来看建筑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是不允许调整的。但大多时的合同会对合同的调整有单独约定的,用此来规避双方的风险。通常会约定政府或市场重大变化时(如钢材、燃料油、水泥调价5%以上)人工或材料随之变动。即便合同未进行事先约定,当发生重大变动时也可与业主协商,但就比较被动了。

你好分两种情况,一种若工程并非招投标取得,则新增项目的调价,属于双方可以自由协商约定,调整方法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原则确定。第二种为经过招投标的项目,工程量的增加是否要调整中标单价,完全要看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如果招标文件或者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或者约定因工程变更就导致工程单价的调整的约定,如果双方针对中标后工程量大大增加的事实签订了补充协议,就违反招标投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因为该行为已构成对合同条件实质性的改变。

不能。固定总价的范围是施工图内容,清单只是固定总价的手段,结算时不能计量

参与一个固定总价合同的投标一定要非常慎重,因为合同价款调整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缺项投标人最好在投标阶段就要找出来,并要求招标人进行澄清。因为招标文件中一般都会写明图纸上有明显而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开项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若在投标时未提出疑问要求招标人进行澄清,就认为投标人已经在其他项目的单价中进行了考虑。因此签订合同后再要求变更调整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不一样的能调整吗?

你好,你问的内容太多了,应该分开提问!这儿解释三个问题,仅供参考!

1 问题

  • 一是实际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材料不一致。

  • 二是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漏项,而实际做了。
  • 三是实际发生工程量超过招标工程量一点点,或是很多。该怎么外理?

2 实际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材料不一致

你说的实际应该分为两种情况:

  • 一种是原来招标图纸(注意:说的是招标图纸)中已经注明了,只是甲方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时候把主要材料搞错了,相当于清单错误,这种情况要分两种:如果是总价合同,那结算时候是不能调整的,因为在招标答疑过程中,已经给你机会提问,但你没有提问,走司法程序的,一般会败诉,另外一种是固定单价合同,这种情况和总价合同也差不多,但可以争取调整价格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 另一种情况是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可以的调整的,但要注意价格风险。比如甲方约定,更换主材,如果变更材料与原材料的价差在10%以内,则单价不调整,那就不能调整了。

3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漏项,而实际做了

这种情况同样也分为两种:

  • 这种案例很多,对于总价包干合同,这是明显不能调整的。

  • 对于单价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调整的,因为,量的风险是属于发包人的,但也要看合同,比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投标人仔细研究招标图纸,并在招标答疑过程中提出,否则,招标图纸中的清单漏项部分不予计量。怎么样,这样,一下就把索赔漏项的路给堵得死死的。


4 实际发生工程量超过招标工程量一点点,或是很多。该怎么外理?

这种情况同样也分为两种:

  • 这种案例很多,对于总价包干合同,这是明显不能调整的。除非合同有约定。

  • 对于单价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调整的,因为,量的风险是属于发包人的,但也要看合同,比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投标人仔细研究招标图纸,并在招标答疑过程中提出,否则,招标图纸中的清单工程少计部分不予计量。这是有过很多法院判例的。当然最主要的是要看合同约定

如果你对合同管理和造价不太了解的话,可能看不懂上边的这些,处理方式可变性很大,主要和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关系,这些都是很普遍的问题。可以仔细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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