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利用假材料申请贷款,涉嫌贷款诈骗罪。《刑法》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网贷都是哪个样子,因为你资料填写的肯定能按时还款,最后逾期没还,能协商最好,要是直接把卡扔了·联系不上你钱多了时间长了肯定高你欺诈·不过还看是什么公司的,有的小公司利息超级高的别尿他了
“网贷套路深,催收胆子大”
律师为谋利,为非法网贷公司出所谓律师函是经常看到的事。但是如果敢签名假法院文书,基本上他的职业生涯就结束了,而且有可能被刑事处分。
1.律师函在本质上只是一种告知函。就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告知对方,可能未来将以法律手段进行解决纠纷。但是否采取法律手段还不知道。放在网贷平台这件事上,基本上就是一个催收措施,用来威慑借款人,达到回收借款的目的。
2.不论是律师还是其他人,签名假法院文书,是一个很严重的伪造国家公文罪名,律师那就更加罪加一等。告诉大家一个知识点,只要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除国企外),包括公检法军队,只要假冒盖了红章的文书,都是这个罪名。律师证肯定被吊销,终身不能从业,同时还会被刑事指控。
3.现在非法网贷平台,利用大多数人不懂金融和法律专业知识的漏洞,一般来说伪造所谓的法院通知、法院诉讼公告函等,但是又不盖红章,打一个擦边球。这不算伪造国家文书,但是借款人又不懂啊,加重了恐慌心理。
4.更有一些无良律师,大肆发各类没有律师函,恐吓借款人。律师函上有律师事务所公章和律师签名。现在各地司法机关也已经注视到这种情况,大家如果发现律师违规,可以积极向司法局和律协举报。
总结一下:法院的所有文书公告,都是由法院直接办理和送达,所以任何第三方宣称的,都是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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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还不起可能性很多,有特殊情况无能力还款,也可能是恶意欠款。
合同诈骗的前提多为,提供虚假资料申请贷款,或者故意有钱不还。
已经拿过补偿金还可以告单位吗_征收的土地已给过补偿金,村民事后还想继续占有,如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