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多久要上户口_新生儿多久入户口?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7:59:28 人阅读
导读:导读:家里迎来了小宝宝,很开心,很忙乱,很充实,一家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小宝宝身上了,但是忙乱之余是否有帮小宝宝去办理户口呢?那么宝宝办理户口需要带什么资料和证件...

导读:家里迎来了小宝宝,很开心,很忙乱,很充实,一家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小宝宝身上了,但是忙乱之余是否有帮小宝宝去办理户口呢?那么宝宝办理户口需要带什么资料和证件?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呢?
一、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资料?
1、首先应该去当地的派出所领取《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并真实完整的填写打印,最好打印两份以上备用。
2、办理户口之前要到宝宝出生的地方开取《出生医学证明》,一般在妈妈和宝宝出院的时候都会办理好的。一个绿色的小本子,是宝宝人生中的第一个证件,上面有宝宝出生的时间,姓名,宝宝出生时候的身体状况以及父母的情况,宝宝爸妈记得带上原件和复印件哦。
3、宝宝爸爸妈妈的《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有遗失必须及时补办。
4、宝宝爸爸妈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爸爸和妈妈的妈妈户口不在同一个本子上,则需要分别带上爸爸和妈妈的两本户口本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以备查用。
5、宝宝爸爸和妈妈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注意身份证的有效期哦。
注明:以上证件都是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的。(《婴儿出生登记申请表》除外)
二、户口办理时间
新生儿应该在出生一个月(30天)到父母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千万不要错过了办理的时间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重点提示:新生儿户口的办理各地略有所相同,具体细则可以咨询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提前咨询,准备好材料和各种证件,争取一次性办理成功。

今日话题:你家宝宝上户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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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以内上户口。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一般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当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同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1.相关法律法规: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婴儿必须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出生登记。2.如果一个合法的婴儿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去警察局的窗口直接和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联系。二是新生入户手续及相关材料如下:医院出具的:1,《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持有婴儿母亲所在地镇或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3.婴儿父母一方或双方的集体户籍或家庭户籍。这主要取决于新生儿应该跟随父亲还是母亲。4.其他相关材料。例如,父母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如果当地派出所要求,还必须由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证明。如果没有居委会,可以去村委会出具证明。5.如果你出生在跨年度常住户口,你应该持上述材料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报市局批准。6.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如果你有以上所有材料,你可以去你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警察局。

一般是没有限制的,但是最好在一个月以内上户口,尤其是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很多的地方都要求出具不在另外一方上户的证明)。


规定是新生儿上户口,需孩子父母作为监护人在孩子出生之后一个月之内,持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申报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一般而言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一般情况下,新生儿入户最好在一个月以内,农村户口可以在三个月以内。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申办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新生婴儿出生申报登记

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上户口。

我国明确的规定了新生儿最迟要在12个月内完成新生儿落户手续,如果超过了12个月仍然没有办理新生儿落户手续也是需要夫妻双方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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