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和我们常说的劳务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是没有固定到期时间的合同。
三、固定期限的合同。固定期限的合同就是说有明确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合同,比如2011.1.1至2011.12.31的合同,2011.1.1就是起始日期,2011.12.31就是终止日期,而合同期限就是一年,也就是说合同到2011.12.31日就自动终止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超过的部分,也就是额外的一个月属于无效部分,也就是说在这一个月中,员工因为试用期所享受的与正式员工不同的福利代理,都属于不合法的,员工都可以去申述或仲裁。比如,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工资不同。另外公司也不可以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也需要一个月,而不是三天。
什么编内编外,统统改合同制,编内人员,被国家惯坏了,好吃懒惰,工作怕辛苦,遇事怕麻烦。养这些蛀虫干吗?往往编外也有好品德人才,建议工资与工作业积掛钓,编内人员也可以改为下岗,编外人员可以替补。真正做人员有极其性,合理性才对。
分为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有效的起止日期,也称定期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日期。 (3)已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以完成某项工作或工程为合同的终止日期,工作,工程完成后,合同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