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_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7:19:17 人阅读
导读:这个要看医生的如果医生没有抢救的必要,可以停止,但是最终还是要患者的家属同意的。对于这种情况只要超过48小时,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有以下情况...

这个要看医生的如果医生没有抢救的必要,可以停止,但是最终还是要患者的家属同意的。对于这种情况只要超过48小时,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有以下情况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48小时”的规定,针对的是因自身疾病的情形,而非工作直接造成的。所谓自身疾病发作或死亡,也就是指职工身体健康出现问题,与工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本身不构成“工伤”。但为了更高保障职工的权益,我国对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进行了适当外延,将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为“视同工伤”。

  上班时间在家中突发疾病死亡不算工伤。  职工上班时间在家中突发疾病死亡,并非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要认定工伤,必须清楚构成工伤认定的三个要素;即.

一、工作时间。

二、工作场所。

三、工作原因。

仅就所提之问而无描述看存在着几点疑问:

一、为什么在家加班?直接原因是什么?一般而言(除出差、户外、抢修检等)上班有固定场所(工厂、公司),这是须明白清楚的。

二、在家加班又是谁安排的?既然是在家加班,那么就是工作,在工作中猝死,确实已成法律事实,而要真正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具有法律权威(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认定,才能享受社保待遇。

现就工伤认定的具体过程作如下介绍;

首先,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直系亲属、工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合同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等鉴定。工伤认定申请表应该包括事故发生的:

时间,

地点,

原因以及职工伤害伤亡程度等基本情况。

其次,劳动保障部门对I伤申请材料审查,在15日内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以书面形式告知所需补充材的完整。受理与受理都会有一个《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与《工伤认定申请不与受理决定书》受理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最后,社会保障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是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近亲属私该职工所在单位。此外,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工伤认定简易程序,即社会保险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力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需要注意的是,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在司法机关与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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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门风正:历经沧桑,有着二十多年的大城市生活、工作及人生经历,有着两家国企,近十家工厂公司员工、保安、公安保卫、仓管、厂管、经纪人等经验,对社会、情感、家庭、心理等尽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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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因劳累过度导致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这属于工亡吗?对于是不是属于工亡,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认定。属于不属于工亡首先要认定为工伤,在工伤的认定中,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到十五的规定来进行认定。

工人患了心肌梗塞,应该是属于心脏方面的疾病,而这种疾病的原因是和工人劳累过度是否有关系,这是我们无法判断的,必须要有医院的确诊报告,必要时还要进行尸检。如果是在工作岗位突发心肌梗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虽然不属于工伤,但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还有视同工伤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按照现在的政策规定,就应当属于视同工伤,如果在医院抢救时间超过了48小时后死亡,就不能视同为工伤。

只要是视同工伤的,死亡后就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因工死亡的待遇来赔付,如果不属于工伤死亡的,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只能按照非因工死亡的赔付,这两者赔付的标准差距是非常大的。如果属于视同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领取三项费用。一是丧葬补助金;二是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工伤保险很多地方还是属于地市级城市统筹,也有的地方已经过度到省级统筹,如果属于地市级统筹,就按照参保地所在的地市6个月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赔付,比如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每月6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为3600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这部分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这部分大家要注意的是,这部分钱不属于继承的范畴,其基本条件是靠死者生前的工资进行供养的人员,包括配偶和直系亲属,比如未成年的子女等。其补助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比如死亡者生前每月的工资为每月5000元,那么配有就要占每月2000元,其他的亲属分余下的3000元,但是单个人的不能超过30%的比例,总计不能超过每月5000元。这笔钱是按照年龄等一次性计算发给家属。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补助金大家需要注意三个要点,一是按照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是按照全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以支配收入,三是补助金额为20倍。比如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元,那么20倍就是847180元。这是工亡补助中最大的一笔费用,如果加上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能够认定为视同工伤,其家属获得补助总额要超过100万左右。

如果心肌梗塞抢救治疗的时间超过48小时以后死亡,只能算是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的不属于工伤赔付的范畴,如果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来支付,支付补助项目为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两样,计算下来一般只有几万元钱,然后死者生前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要一次性返还给家属。对于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各地的规定也是不统一的,作为所在的企业,可以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给予适当的补助。

综上所述,工人因过度劳累导致心肌梗塞死亡的,如果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视同为工伤,视同为工伤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抢救室时间超过48小时后死亡的,属于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的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范围,而是按照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来处理。

法海一粟认为,本案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时,则应当视同工伤。

1、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根据上述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班时突发疾病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班时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也视同工伤。这里的48小时时间的计算,自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起算。

2、本案情形。根据题目,本案中,死者死亡的地点是工地,那么,是否是在上班时突发疾病死亡?如果是,则视同工伤;如果相反,则不不能视同工伤。鉴于题主没有说明清楚,因此,请自行对照上述条件,看看是否能够视同工伤。

3、关于48小时。有人对于法律规定的48小时有不同的理解,觉得不公平。其认为,48小时之内就视同工伤,超过48小时,哪怕是1分钟,就不能视同工伤,这样规定,没有道理。其实,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 因为一般情况下,因病死亡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法律为了扩大保护范围,保护职工的利益,对于因病死亡给予有条件的纳入工伤范围。既然是有条件,那么,这个条件就应当是具体的,而不能有弹性。这样,才有了48小时的规定。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的“职工”包括所谓临时工。这里的关键在于,职工在单位突发疾病猝死的事实是当场死亡还是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如果是,就是因工死亡,死亡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就依法享有请求支付工伤待遇的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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