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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例 安排年休假_申请劳动仲裁年休假可以追溯几年?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9 11:30:02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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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带薪年假没有休息,在劳动仲裁时,你可以获得你日工资乘以未休年假天数3倍的赔偿,但未休年假的赔偿金不属于加班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欢迎留言讨论。我是职场...

带薪年假没有休息,在劳动仲裁时,你可以获得你日工资乘以未休年假天数3倍的赔偿,但未休年假的赔偿金不属于加班费!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欢迎留言讨论。我是职场领域创作者:企业运营管理顾问】

诉讼时效和支持期间的问题。

带薪年休假属于休息休假 是一种福利 并不属于劳动报酬 所以不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特殊时效,连续计算的特殊规定。带薪年休假申请仲裁的人时效为1年

根据会计规定要求,单位有义务保存两年备查,因此,实践中带薪年休假可以追回两年的。

加班费用也适用于上述规定。

属于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劳动者可以请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标准是日工资的200%,日工资等于月工资除以21.75天就是日工资。入职5年以内,每年5天年休假,超过5年就是每年10天年休假。

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的,最多可以追索3年。


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年休假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考虑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一般在当年度安排,最多跨一个年度安排,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因此,经劳动者本人书面同意年休假跨年安排的,可以追索3年;未经劳动者书面同意跨年安排的,可以追索2年。劳动者主张补休或者经济补偿可以获得法律支持。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了职工年休假,职工本人不休的,不可以追索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浙高法民一〔2014〕7号

十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发生争议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及起算点应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年休假,侵害的是劳动者的休假权利,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是因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而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故适用一般的时效规定。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仲裁时效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经劳动者同意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顺延至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从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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