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怎么判_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怎么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6:05:43 人阅读
导读:不论孩子多大,法律上双方都是可以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岁以内的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从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哺乳期...

不论孩子多大,法律上双方都是可以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岁以内的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女方。

 

  从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二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法律问题:我们结婚两年了,可是经常吵架。

女方根本就不疼孩子,哭了也不管,孩子现在还不满一岁。我想知道孩子判哪方可能性大? 李律师:孩子还小,判给女方的的可能性较大,男方在孩子一周岁之前不能提起离婚。侯律师:两周岁以内小孩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进入首页进行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相关知识——离婚最大可能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取证途径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和第二条

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时必须判给女方。但男方如果执意要求,可以尊重双方的意见。

  夫妻俩离婚时,需要本着孩子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规定是孩子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原则上是归女方直接抚养,男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另外规定,女方生育子女之后一年内,男方没有权利提出离婚,除非男方有法院认可的离婚理由。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先要确定提出离婚的是男方还是女方,如果是男方首先孩子不满一岁,那则处于哺乳期内,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男方无正当理由是不能提出离婚的。如果是女方的话则可以提出离婚。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男方在此期间要提出离婚,必须要证明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比如孩子为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但是女方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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