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预告登记证能办房产证吗_没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可以办房产证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16:51:38 人阅读
导读:题主,你的这个问题让三疯百思不得其解。是谁告诉你的办理了预告登记就不能办理房产证了呢?房地产开发商么?还是房管局呢?三疯先来跟题主再解释下什么是房屋预告登记吧。...

题主,你的这个问题让三疯百思不得其解。是谁告诉你的办理了预告登记就不能办理房产证了呢?房地产开发商么?还是房管局呢?

三疯先来跟题主再解释下什么是房屋预告登记吧。

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现在购买新房一般都是要经过房屋预告登记这一步的,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买房一定要做预告登记吗?

根据《物权法》第20条的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的首要效力在于担保功能,即防止不动产权利人违反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对于防止房屋一房多卖还是非常重要的。

《房屋登记办法》第68条相应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该条规定在技术上使得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而对房屋进行的处分行为无法进行登记,自然无法发生物权效力。

关于房屋预告登记,购房者需要了解的内容还有很多,值得购房者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本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将会失效。此种说法是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八条第2款的规定产生的,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说完房屋预告登记,现在三疯再来说说关于办理房产证过程中的一些维权办法吧。

一、房产证拖延不办主要有4种原因:

1、因前期手续不全而导致大产权证无法办理。

2、 如果已办理了大产权证,那么问题可能是办证时开发商要缴纳此前代收的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这部分资金总额很大,开发商资金可能一时周转不过来。

3、 开发商在楼盘建设过程中,还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项目来融资,这也会影响办理大产权证和业主的分割产权证。

4、 验收不合格、未缴纳配套费等都可能是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

涉及到具体楼盘的原因,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查询项目五证办理情况,以及该项目的土地或房屋是否被抵押,再与开发商协调督办。

二、买房后开发商不给办产权证怎么维权

根据相关规定,买房人只有拿到房产证才能真正成为房屋的主人,但实践中,也会遇到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情况,这时候该怎么办呢?以下是三疯整理的关于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的分析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 1、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

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因此,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2)、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 2、部分地区可以自行办理

虽然向法院起诉可以解决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问题,但是毕竟打官司耗时耗力,对购房者造成了巨大的负担。因此,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允许购房者自行办理房产证,以便及时解决房产证纠纷。

比如《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明确了14种可以单方办证的情况,其中有两条非常关键:“预售人未在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或者未依预购人委托代为申请预告登记的,预购人提交规定的材料,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或者是“预售人未在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与预购人申请转移登记或者未依预购人委托代为申请转移登记的,预购人提交规定的材料,可以单方申请转移登记”。这意味着,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市民可单方面提交相关资料到房管局办理。

因此,如果房屋购买地对购房者自行办理房产证做出了相同规定,那么在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购房者可以自行办理房产证。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购房者自行办理了房产证,这并不能改变开发商违约的事实,因此购房者还是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通过三疯的介绍,题主应该知道了买房后开发商不给办理产权证怎么维权?首先我们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其次部分地区可以自行办理。产权证是拥有一座房屋的标志,我们应该按程序一步一步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邀!按照您所说的情况,租赁有一定的风险。您要确定什么是预告登记?简单来说,就是为了最终取得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是一种物权排他性的制度,也就是您所谓的“房东”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为了排除他人办理房产证而进行一种登记。那么,根据上述的描述,因为“房东”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此时出租可能会导致日后纠纷的出现。建议您最好和房东商量,证明“房东”已取得该房屋可以进行出租权利的证明,这样您再写好租赁合同,才可一定程度上避免发生纠纷。

需要!

办理不动产权证,其实很简单,带上相关的材料去交易中心对应的窗口办理即可。

(1)办理前夕的材料准备,包含: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预告登记证明,产权人本人及证件原件等相关材料。有材料缺失的情况,均需要先补办对应缺失的材料。(若是拆迁房的,需要拆迁协议,以及拆迁办开具的票据和结算单)

(2)办理现场,大部分地区的房地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都有具体的流程指示标,先排队取号,等待叫号,然后按照指示标的引导到对应的窗口办理手续。

(3)办理中的缴税领证(或者回执单),办证需要缴纳契税,工本费,印花税等,需要现金或储蓄卡,不能刷信用卡。

(4)办理之后的领不动产权证,针对不能当场领取不动产权证的,领取回执单,根据回执单上的领证时间,再一次到指定的窗口领证。

补充:新建商品房办证可以自己去办理,也可以和开发商统一安排去办理的工作人员一起去,材料都齐全了,办证就很简单,到了交易中心自然而然的就都知道流程了!

预告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前提,不过现在部分地区已经取消纸质的预告登记证了,统一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电子证照的预告登记。

能办理就没什么需要注意的,应该注意的是连预告登记都办理不了的楼盘,房子被开发商再次抵押。


补充:

物权法第20条规定: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按揭已还完拿着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去房管局不能拿到房产证,预告登记证明在办理完初始登记三个月就自动失效了。

房产证不用还完贷款也是可以拿到手的,只不过上面有银行 的 “抵押信息”还完贷款后,一定要去房管局抵押办把这个 抵押信息 注销即可。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地产预告证明是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已进行房地产预告登记的证明。

预告登记是房子未交付,但购房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应该也办妥了,不管是现金还是贷款,按以前的法律解释,没有拿到房子钥匙,购房者就没有产权,办理预告登记就是让购房户在还没有拿到房子的这个时间段里取得合法的产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预告登记应该是08年开始实施的,是用来保护购房者权益的,都该去登记。

没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如果是说的房屋预售证,没有的话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如果开发商没有房屋预售证,是不能签订合同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如果开发商要正式售房,就必需要先办理房屋预售证,才能正式卖房,签订合同书。

(开发商没有预告登记这一说的,开发商只有房屋预售证)

房屋预告登记证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带着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

2、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

3、三个月后带着登载丢失声明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填写房权证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

4、房管部门受理后依法公示,若无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话则进入审批程序。

5、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纳工本费后,就可以领取补发的房屋预告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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