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加班费怎么算_加班费是否包含基本工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6:01:56 人阅读
导读: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谢谢!这个不合理。加班是在特殊情况下的工作安排,按照正常的基本工资进行支付的确太少了,时间长了会涣散企业的凝聚力。所以加班费用的核算是企业的大事,不能小看。

要看你的工资是怎么计算的,比如我们公司:

如果是责任制的,也就是拿月薪,上班天数为每个月的天数-当月的星期天天数和法定假日天数;是没有加班费的;

是计时的,是有加班费的,基本工资为周一到周五8小时以内的工资;

加班费分为平日加班和假日加班两种;

平日加班:周一到周五8小时以外的算平日加班,每小时的加班费为:(基本工资/21.75/8)*1.5;

假日加班:周六、周日上班为假日加班,每小时的加班费为:(基本工资/21.75/8)*2;

希望可以帮到你。

  月工资、日工资、小时工资、加班工资均可根据以下规定计算: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上面对拖欠和克扣工资有明确的定义。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春节长假已经过完了,伴随着天气渐渐转暖,一切工作都慢慢回到正轨了。

相信很多朋友即使在春节期间,也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

今天就来聊一聊春节期间,如果一直加班,你可以能拿到多少加班工资的问题?

首先,国家规定:

春节期间的大年初一、初二、初三,也就是2月16日17日和18日,这三天叫做法定节假日。

如果这三天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来支付加班的工资,所以这三天是三倍的正常日工资。

同时,除夕大年三十、初四、初五和初六这四天,也就是2月15日、19日、20日和21日,如果单位不能够安排补休,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来支付加班工资。

所以,2018年春节七天假期,一共有三个三倍的工资日和四个双倍的工资日。

这么说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

举一个例子:

小明,月薪是6000元,很不幸他大年三十到初六这七天全部加班,那么这七天的工资该怎么计算?

首先,我们要计算他每天的工资基数是多少?用6000除以月计薪的天数,一般是21.75天,每一天是275.9元。

春节的三天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三倍的工资,每天就不能低于827.7元

另外大年三十和初四、初五、初六这四天,要按照两倍的工资来发放,也就是551.8元。

因此小明七天一共是827.7元×3+551.8元×4=2483.1+2207.2=4690.3元。

所以大家看,虽然春节假期一直加班,但是加班的工资也有4690.3元这么多。

大家也一样,您自己的权益千万要注意保护,如果春节期间加班了,就按照我们刚才给您说的计算方式来算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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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东南沿海而言,基本工资金1400元,确实有点偏低。

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上海,为2480元,最低标准为1120元,1400元有点偏低。但标准的多少,是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水平及消费水平所决定,上海标准虽高,但其物价如房价也不是其高基本工资所能承受的。所以,不能一味地羡慕其它地区的高工资。

当然,你们单位基本工资为1400元,也并不代表你所在的地区的工资也是如此。也可能是你们公司故意把基本工资拉低了,以降低加班费。

请问加班工资基数怎么确定?

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 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分类计算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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