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首先要弄清楚,男方把款打入其母名下是属于什么样的原因或者性质,是否争得了女方的同意。如果男方是给母亲一些生活费或者赠与母亲一些财产,只要没有超过合理的开支范围,应当是可以的。因为夫妻结婚后也依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如果男方是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向母亲名下转移那就另当别论了。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还共同财产。
当然,如果对方起诉离婚,你可能要净身出户。
如果具有主观上的恶意,那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转让行为无效。
所以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你最后的一句话,我理解为,男方为了买房,从第三人处借钱,然后把该钱转入到女方的银行卡里,用于买房。如果是以上的情况,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你为了买房汇入到女方银行卡中的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此时,女方将该笔费用转到其父亲名下,属于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置,如果没有得到夫妻另外一方的同意或追认,应该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内,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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