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偿还责任什么意思_连带偿还责任划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20:14:21 人阅读
导读:比如说:张三借了李四3万元,打了个借条,让王五做担保人,担保张三两年后的今天保证还李四的3万元,可是借款期满后,张三由于家境依然贫寒,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李四说...

比如说:张三借了李四3万元,打了个借条,让王五做担保人,担保张三两年后的今天保证还李四的3万元,可是借款期满后,张三由于家境依然贫寒,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李四说必须还钱,不然我上法院告你。在这个例子中,王五是担保人,就是说在张三还不起或还不清账款时,王五要为张三还清账款,也就是说要负所谓的“连带清偿责任”。

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连带债务之债权人,得对於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後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

连带清偿责任是连带责任的一种,因此连带责任含义范围更广泛。

据了解,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

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如果是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如果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当然,如果是失踪人员家属代为还款,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保住房屋。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贷款机构追回欠款的难度则加大,认为该笔贷款为坏账的可能性十有八九,也就是这笔款项被认为无法追回,贷款机构自己买账。总的来说,一切都是有法律依据可循,如果借款人意外死亡,剩下债款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偿还。具体还需要咨询相应律师事务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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