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怎么办_4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了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9:05:18 人阅读
导读:1.房主不想继续使用或房子无人继承。2.房子由国家无偿收回。3.房主想要继续使用,可以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限。4.获得批准后,补缴土地出让金。5.出让金缴多少要看...

1.房主不想继续使用或房子无人继承。

2.房子由国家无偿收回。

3.房主想要继续使用,可以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限。

4.获得批准后,补缴土地出让金。

5.出让金缴多少要看到时候的法律规定。

6.房主想要继续使用,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限。

7.若国家不批准申请,那么国家会收回房子。

8.但会对房租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个要看40年后国家是出台什么政策,一般没有什么变动都可以住下去,只是说40年内他没有权利把你赶出去,40年后他有权利。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这个就不用烦神了。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谢谢邀请!我个人认为,可以和拆迁方协商,以业主的身份获取适当的补偿。

一、40年产权,说明是商住地,不是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二、关于商住地产权到期后的处理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房产买卖前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可以参考住宅地的相关规定处理。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目前没有规定,因而可以参考住宅用地暂时视为自动续期处理,以业主身份获取补偿。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所以参照周边类似地产价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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