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有协议能离婚么_假离婚有哪些法律风险?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6:19:14 人阅读
导读:就我个人对婚姻法的理解来分析,当初用伪造的身份证与户口簿登记结婚,现在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必须由民政部门和法院撤销和判决才行。这样一来,就涉嫌触犯了伪造...

就我个人对婚姻法的理解来分析,当初用伪造的身份证与户口簿登记结婚,现在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必须由民政部门和法院撤销和判决才行。这样一来,就涉嫌触犯了伪造证件罪,公安机关会追究双方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下面,我们有条理的来分析。

男女双方持有伪造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民政部门登记,骗取了工作人员的信任,从而取得了结婚证。在常人的眼里,既然是伪造的,就被认定是无效的。但是,这里有一个绕不过去的事实,到民政部门登记,足以说明了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愿,就是想生活在一起。民政部门发放的结婚证也是真实有效的。

男女双方共同的在一起生活,而且是在公开的生活,很显然,已经被社会高度的认可是夫妻关系。同时,男女双方在获取物质资料时,社会也是按夫妻关系派发的。由此可见,男女双方就是事实婚姻。所谓伪造的证件,只能是形式上的一种体现。

综上所述,男女双方现在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不具备法津效力。婚姻不是私人交易,既享得法律的保护,又要遵循法律的制约。自酿的苦酒自己喝,聪明反被聪明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男女双方想逃也逃不了。

个人意见,谨供参考,诚请广大朋友鉴赏批评指正,本人保留意见。本次解答的最终解释权归笔者所有。

男女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目的或许不是终止夫妻关系,但离婚登记事宜完成,双方夫妻关系依法终止,离婚协议书撤销或者变更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有的男女出于不可告人目的或者规避法律规定,通过办理离婚登记方式达到法律上不具有夫妻关系。如有的城市规定每户限购买一套住房,欲想购买两套住房的夫妻为了自己符合购买住房条件而办理离婚登记,再如夫妻负债累累,有的夫妻通过登记离婚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我认识一对夫妻,男方在外做生意时被人骗了,身负几十万债务,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约定财产全归女方所有,实际上离婚不离家,朝夕相处。双方离婚登记时,可能想表面上终止夫妻关系而实际上仍然是夫妻,即俗称的“假离婚”。

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随着生活环境的变化,一方就会改变对另一方态度,见异思迁,择机再嫁。另一方以离婚协议书不是真实意思为由主张离婚无效,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哈尔滨香坊区有对夫妻因为女方单位分房原因而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后女方遇到了另一个男人,双方相处一段时间后女方认为此男人可以托付终生,决定与该男人登记结婚。前夫获悉该女子再婚消息后纠缠不放,女人丈夫认为其前夫纠缠无理,双方后来打斗导致1死1伤,女人丈夫被判14年有期徒刑。

视婚姻关系如儿戏或工具的人,最终也被法律惩罚。男女双方应互相忠诚,互相谅解,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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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离婚律师》中,岳群为了筹集开公司的资金,忽悠焦艳艳与买房人假结婚,以规避北京市的房屋限购政策,且不论此事的荒唐与否,仅就如果焦艳艳与房屋购买者假结婚会产生的法律后果谈谈看法。罗鹂在电话里回答焦艳艳的咨询时,戏言“假结婚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其实她所说还真不是戏言,假结婚在理论上确实是可行的,只是会有N多不确定的法律风险。

一、假结婚理论上的可行性。

让我们帮焦艳艳设计一下假结婚的操作方法。首先,焦艳艳与购房者进行结婚登记,俩人成为合法夫妻;然后,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在分割财产时,焦艳艳可以自愿将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房屋,划分给购房者;最后,购房者可凭双方办理离婚的协议,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皆大欢喜。虽然这事做起来很荒唐,但法律上确实是行得通的。问题在于设想是美好的,现实却可能是残酷的。办理假结婚,对于双方都存在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二、假结婚的法律风险。

假结婚合法有效吗?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的; (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可见,假结婚并不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因此,只要履行了正常的结婚登记手续,所谓的假结婚就成为了真结婚,婚姻关系成立且有效。

假结婚可以撤销吗?不能!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我国法律只规定了这一种婚姻可撤销情形。焦艳艳与购房者的假结婚显然不存在威迫的情形,因此依法不能撤销。也就是说,只要履行完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既成为合法夫妻。

要想解除婚姻关系,只剩下一条途径――离婚。无论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是到法院诉讼离婚,对双方来说都存在巨大的风险。

焦艳艳的风险在于:如果购房者觊觎焦艳艳的美貌,不同意离婚了,麻烦就来了。毕竟双方之间已经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焦艳艳想要离婚,只能是向法院起离婚之诉了。如果焦艳艳向法院陈述双方只是假结婚,并且能让法官相信是假结婚,判决离婚是没什么问题,但假结婚的目的――将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变更为购房者就达不成了。要是不能证明双方是假结婚,那更惨了,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即使判决离婚了,还可能面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等问题,给你带来无尽的烦恼。

购房者也不是没有风险,要是焦艳艳在协议离婚时,不同意将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的房屋给他,购房者岂不傻眼?购房者当然有法律救济手段,无论是通过离婚之诉或是通过合同之诉,可要回自己的购房款,但却不能达到假结婚的主要目的。

说白了,岳群、焦艳艳及购房者想通过假结婚的方法,解决购房者无购房资格的问题,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如果不出意外,可能会得逞;如果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就会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要承担其不能承受之风险。

做任何事情,都需评估风险,尤其是做钻法律空子的事情,要慎重,不要轻易作出决定,三思而后行!

结婚和离婚,从法律层面来说,只要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或者经过法院的判决,并没有真假的区分。关于协议的内容,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如实写即可,没有固定的格式要求。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即是有效的。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钟延成律师团队:

一、关于假离婚的定义及表现方式?

钟延成律师:“中国式假离婚”,是指中国大陆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表现形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

(一)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二)欺诈离婚,即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二、催生“假离婚”的因素主要是哪些?

钟延成律师:“中国式假离婚”往往是随着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问题而粉墨登场的,并且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催生“中国式假离婚”的因素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夫妻合谋或者一方欺诈另一方以规避不动产限购政策为原因进行“假离婚”。这一来原因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等一二线城市表现的最为明显。

(二)夫妻为逃避债务“假离婚”。有大量的夫妻因为一方在外存有债务,然后为了规避债务的履行进行假离婚。

(三)孩子上学问题进行“假离婚”。有很多家长为了让小孩上学,进行“假离婚”甚至“假结婚”,如果不离婚的话,往往学校需要学区房产上面有父母双方的名字,如果有离婚协议的话则一般不会要求。

(四)为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进行“假离婚”。有很多夫妻为了在拆迁过程中获得比较多的拆迁补偿,进行假离婚分户,以实现多拿拆迁安置房的目的。

(五)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可能是因为为了出国更方便,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政策等原因多导致。

三、假离婚对于离婚当事人而言存有哪些法律风险呢?

钟延成律师: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双方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其离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存在,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这是第一个风险,由于“假离婚”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果对方是见异思迁的人,夫妻“假离婚”后,另一方将是事件中的受害者和牺牲品。

除了面对弄假成真、人财两空的风险之外,假离婚还面临着法律、财产等方面的风险。为消除房产、财产等记录,双方假离婚时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而如果假离婚弄假成真,一方将会受到损失。我们见到过大量的假戏真做的假离婚,因为一方以子女入学、规避政策为理由进行假离婚,最后假戏真做的,给当事人造成比较大的财产损失。

四、律师提醒:当事人在所谓的“假离婚”面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如果确实是为了某些利益必须进行假离婚的,应当注意保存假离婚的证据,防止假戏真做时,出现人财两空的情况。这样,即使出现假戏真做,虽然婚姻无法恢复,但是仍然可以委托律师就财产和抚养权问题要求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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