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可以双倍赔偿吗_用人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一定会赔偿双倍工资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4:48:11 人阅读
导读:谢邀!本题描述还不是十分清楚,若员工因怀孕而末上班与仍在劳动岗位上班就应该区别对待。劳动法规定孕期或哺乳期的员工不得被除劳动合同。若此员工因怀孕未上班其原合同期...

谢邀!本题描述还不是十分清楚,若员工因怀孕而末上班与仍在劳动岗位上班就应该区别对待。劳动法规定孕期或哺乳期的员工不得被除劳动合同。若此员工因怀孕未上班其原合同期就理应顺延,即原合同应仍然有效。单位不再续用该员工就属合同期未满违约,则应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若该员工一直在上班工作已到劳动合同期满,则原劳动合同已履行完毕,与后续新合同是否再签就没有关系了。就不能算单位违约,故不能要求单位承担不再续签劳动合的相关责任。

你好,员工签订的两次固定期限合同都到期了,公司未跟员工再续签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仅仅是一倍工资,因此员工不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我给你解释一下员工什么情况下可以拿双倍工资,只有企业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才够条件,比如企业无正当合理合法理由辞退、开除、除名员工,员工才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赔偿金,就是你说的双倍工资。你这个情况是合同到期,法律上属于合同法定终止,所以公司不续签合同的话,不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法律规定这种情况顶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你跟公司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的工作总年限一共就是两次合同的时间相加,公司必须按照这个累计工龄支付你N个月的经济补偿。(这里的N就是你在这个公司的总工龄。比如,你第一次合同期限是3年,第二次合同期限是5年,那么一共干了8年,公司就要支付你8个月的经济补偿。员工具体就按这个方法计算补偿月数)

还有一点,要是合同到期了,是员工自己不想续签合同的话,那就一分钱补偿也拿不到的。

再有一点就是你这种情况还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只要你缴纳了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你能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话,就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要注意一点的是,在失业登记申请表里面的“失业原因”一栏里勾选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的原因才可以。

最后就是员工要准备做好维权的防范工作,因为从现实情况看,很多公司不跟员工续签合同都是不给补偿的,如果员工想要拿到经济补偿,还得通过劳动维权的途径才可能拿到这个钱。所以,你之前的两份劳动合同必须保留好,以备不时之需。

总的来说,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话,员工只能要求公司支付一倍的经济补偿,不能要求双倍工资的,切记。如果权益主张错了,会被驳回的。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谢邀。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继续按照原来的标准继续上班和支付报酬,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问题,当前社会上争议较大,有不同认识。就此发表一下个人看法,供题主参考。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订手续,双方继续用工的法律性质

劳动合同到期,依法终止,原劳动合同消灭。劳动合同终止后有两种效果:一是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离职;二是续订劳动合同,重新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双方未办理终止手续,也未办理续订手续,不能简单认为视同按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了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法释[2001]14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劳社厅函〔2001〕249号《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规定中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二、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责任

从上述法律法规可以看到,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都有终止权利,任何一方提出都被允许。从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看,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不是终止原劳动合同关系,也不是终止新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无法律依据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造成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原因,可能双方都有责任,一般不属于恶意,事实情况是双方都认同当前状态的,一般也不会出现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情况。双倍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质,一般是处罚违法行为。既然造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单是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那么据此惩罚用人单位与立法本意不符。因此,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当然,这里要排除用人单位故意不签情形,比如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答应续订劳动合同,但就是找各种借口故意拖延不签。

三、总结: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据此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也不需承担双倍倍工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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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入职一个月之内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不签订视为事实劳动关系。从次月起公司要支付你双倍工资,但你要搜集相关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有如下几种: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工牌,工资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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