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离婚孩子不判给母亲_什么情况下孩子会判给母亲?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4:34:26 人阅读
导读:凉拌!选择离婚,选择放弃抚养权时就该预见到这个结果。说到底不是孩子不亲妈了,而是当妈的远离了孩子。即使没有人教,孩子早晚也会与你疏远,因为爱和亲近是需要用全心的...

凉拌!选择离婚,选择放弃抚养权时就该预见到这个结果。说到底不是孩子不亲妈了,而是当妈的远离了孩子。即使没有人教,孩子早晚也会与你疏远,因为爱和亲近是需要用全心的付出换来的,孩子需要亲情的陪伴。

回答《离婚时如果孩子黑女儿,法院是不是多数判给女方?》

我参与进来谈谈这个话题。谈二点看法,供参考。

第一点看法关于夫妻离婚孩子无辜的法律规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文法条规定,"父母离婚,子女无辜"。什么意思呢?就是父母离婚了,不是夫妻了,可孩子仍然是父母二个人的。父母二个人,离婚后,对孩子仍然负有培养,教育,关爱的法定责任。父亲,仍是父亲,母亲,仍是母亲,父母离婚,子女无辜。

第二点看法。夫妻离婚,是不是女孩就得判给女方,男孩就得判给男方?回答:不是的。夫妻离婚,孩子跟谁,或者说判给谁,要从孩子的年龄,孩子的意愿,男,女双方谁带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等等实际情况考虑的。比如,男孩二岁,男女离婚,男方强烈要求要男孩扰养权,法院也不会判给男方的,又比如女孩,十二岁了,正在读书,女方无抚养能力,男方条件好,孩子又愿意跟父亲,法院会考虑这些实际情况,将女孩判给男方的。

建议:对离婚的男,女,不要在争对孩子抚养权,要多考虑由于你们的离婚,已给孩子成长,心理,生理健康,选成极大的伤害了,应该多考虑离婚后,孩子,仍是自己的孩子,仍然继续关心,热爱哪仍是自己的孩子,跟谁去,是无关系的。父亲,仍是父亲,母亲仍是母,这个血肉关系不能因为你们离婚,孩子与父母断了血肉情。

以上,是我从事社区法律服务几十年对这个问题的感受!

在哺乳期内(2岁以下)一般都会判给母方。《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扩展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监护人一方自身条件利于孩子成长。

主要体现在抚养人的受教育程度,收入,性格等

另: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如女性监护人争夺抚养权,则忽视以上情形,判给女方。

谢邀。

在双方都主张抚养权的情况下,抚养权的最终归属,是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各方面条件后酌情确定的。就像双方都往天枰上放对自己有利的砝码,谁的砝码多,天枰就会倾向谁。


根据题主所述,对题主不利的因素有:

1、孩子为女孩。在各方面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女孩随母亲的可能性更大。

2、题主的轻度癫痫,庭审中容易被对方放大去攻击。


对题主有利的因素:

1、经济条件较对方好。

2、此前孩子一直随题主生活。


庭审主要看证据,题主讲的情况,如果有任何一方不认可,都需要主张事实存在的一方去举证。所以证据是关键。

同时,还应综合考虑陪伴孩子成长的情况、隔代照顾的情况、是否哪方有绝育的情况等各方面因素。

祝好运。


From 刘Sir————

一个时而正经、时而不太正经的法律人。

会不定期分享一些最实用的生活法律内容,欢迎大家关注刘Sir,多多交流 :)

在哺乳期(2岁以下)的一般由母亲抚养,但也不是必须母亲抚养。《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扩展资料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参考资料:

中国法院网-《婚姻法》

参考资料:

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我就是自己带娃,一边工作一遍养她。前夫出轨,带娃不方便约会,给他他不要,我却爱她如命,现在离婚两年,越来越好,希望这份离开他后的好运能够久一点,让我们娘俩过的好好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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