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物业费必须有物业合同吗_没签物业合同要不要交物业费?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6:49:48 人阅读
导读: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通常为三到五年,这与业委会的任期是一致的,无需每年一签,同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必须到镇政...

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通常为三到五年,这与业委会的任期是一致的,无需每年一签,同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必须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才是合法有效的。这在《物业管理条例》及省市政府的实施细则中都会有明确的规定。

通常《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会参照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经业主讨论、修改、公示、并经面积占小区建筑面总面积1/2,且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同意,并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下签订的,是业主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重要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通常的内容有:服务的范围、服务的内容、服务的标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费收取、管理用房的使用、住宅专项资金的使用、违约责任等内容。

总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面积占总面积1/2,且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同意,并到属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一般物业公司是与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签的合同,不与每个业主签合同。如果物业合同没签,物业有服务的既成事实,也是需要支付物业费的。

不合法,如果你们有业委会,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签约的话,那就合法了。但现在很多业委会都与物业公司狼狈为奸,注意辨别。

而且,也建议你们查看一下这家物业公司有没有合法手续:营业执照,物业资质证书(这个很重要),收费许可证(物价局颁发)……

没有业主委员会时,执行的是《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物业公司应该与你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是日常中只要你入住,不缴费他们不会给你送水、电,你怎么办?即使想打官司你凭什么去打?所以,不要去生气了,缴了费免了苦。除非你能找出房屋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替你交。 第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替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物业公司不与一家一家签。

我认为,没有合同的物业是不被认可的物业,自然不需交物业费。我们这个小区有十多年就你说的这种物业方式,物业公司看好这个小区,想进来但大家都不交,他们也没办法。处于一种有序的无政府状态,自发的打扫卫生交垃圾费,秩序井然,环境优美,当然是另类的。没有现在这样呆板的绿化,地上被割据的全是菜园子,空地上各显神通的弄来各种树木。根据这样的看,取缔物业完全可行。

按合同法规定,双方没有合同就不存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但是,高院折消了一条司法解释:个人和企业发生纠纷,法院要维护企业的利益。但是余温还在。法院以物业已经为你服务,你心须交费。这实质上是强卖强买的行为,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也有强迫一方接受物业的服务的质疑。理由物业为整个小区服务,你就是其中一户,所以,必须付费。只有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缓交。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心须谨慎。今天还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存在一些审判上的问题确实难以一时解决,因此,谨慎为好。法律的合同原则是双方自原签约时,是公平订立合同的。这就需要对法律和条例能跟上发展的需要,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

首先,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基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和物业管理方达成接受和提供服务的合意后,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服务后,才有权利向业主收取管理费。

根据上述问题描述,双方没有合同关系,且业主已经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

其次,如果强行提供服务可以收费吗?

双方已经没有合同关系,且业主已经做出不再续约的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提供服务,不能要求业主缴纳管理费用。

法理上有重要的一条叫做,不能使人强迫受益,就是说,我不需要你的给予,你强行给予,我有权利不接受,并且你不能因为强行给予而要求报酬。这是最最简单而基本的道理。

现在很多物业管理非常混乱,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树立服务意识,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总觉得自己是管理者,不认为自己是服务者,这种定位的混乱,被称为法律上的错位。

希望物业公司摆正位置,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业主满意。这才应该是他们的根本宗旨。

提问者首先是概念不清需要纠正。物业是物,它没有主观能动性,不会签合同。只有物业管理公司的法人才可以签合同。

物业管理公司不需要与每个业主都签合同,物业管理公司进入服务区域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必有其合理性,业主必须交物业管理费且不得拒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小区开展服务的形式有:①前期物业公司是与开发商签物业管理合同,这是国家规定的。只是以合同模式告知业主应该尊守的事相。②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后其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律。对业主也是以合同模式抄送告知书,由业主签字以示送达。③一些老旧烂摊子小区,物业失管,严重影响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秩序,可由当地街道办临时指定物业管理公司接管,在某小区开展物业管理事项,这也是合法的,业主必须服从管理并按规矩交物业费。直到该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后再决定物业管理的方式,这也不需要与业主签物业管理合同。

不论那种物业管理模式,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都必须交物业费,拒交物业费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拒交物业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事项,拿出硬核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否则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业主官司必败。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