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没有证据怎么办_我要起诉离婚,可是我什么证据都没有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6:59:59 人阅读
导读:你好,如果证据不足,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话,第一很难判决离婚。你看下你有没有符合以下情况的情形:婚姻法规定的五种情形(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

你好,如果证据不足,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话,第一很难判决离婚。你看下你有没有符合以下情况的情形:婚姻法规定的五种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只要想离婚,就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需要有证据。即使没有证据,只要能说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法官也会判决离婚的。

没证据就不要起诉离婚了,打官司重在证据。如果法院判不准离婚,半年后又起诉的,一般会判离。但一点证据都没有,法院不会受理。谢谢邀请。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当事人想起诉离婚,必须向法院提供双方离婚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会判决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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