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电话形式召开的要求_董事会会议如何召开?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0:14:48 人阅读
导读:可以的,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可以的,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是不是可以用通讯方式召开,查看公司章程就可以看到。章程内有明确规定。

董事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董事会的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通常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的临时会议仅在必要时召开,根据规定,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该通知应载明召开董事会所议事项。

如果该次董事会会议前的会议通知明确指出“可以电话参加”,那么某位董事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当然视为亲自出席,意见有效。

1、首先会前要按公司章程的要求《通知》董事会成员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一般要提前10天通知。通知可以详细(股份公司)也可以简单(有限责任公司),这要视公司形式或董事会成员结构而定,如公司领导班子是全部董事会成员,则无需太正式,口头通知一下就行了。详细则要附上会议材料和背景材料,即需要决策事项的原因、必要性和对公司生产经营等影响;简单则可只表明会议的时间、地点,甚至连事项都可以不说。2、其次到会签到。这要准备签到薄,包括列席人员如监事会成员,其他经理的名单等。参加会议入会场前在签到薄上签字。这时如何通知时没有递交会议资料,在这时可以把会议议程、会议资料包括决议草案交给董事以及列席人员。3、再次会议开始。先要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主持人)对会议有效性进行声明,即参加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等等,之后进入正题,对有关事项讨论表决。这里就涉及到委托事项了,按《公司法》要求,董事不能参加董事会,只能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参加,不能是董事会成员以外的人代替。4、再再次是对所议事项形成决议。决议可以是结论性的,即“通过”或“不通过”某事项,之后董事在决议上签字;受托人代为签字。这时,受托人应签委托人的名,并在后面注明“XX代签”等字样。委托事项在决议中应有所描述;同时,委托过程中一是要有书面委托书,二是签到时要代替委托人签到,三是要代替委托人在决议上签字。5、最后董秘或董事长宣布决议通过情况(也可略)并宣布会议结束。

不可以。要有董事长必须要有董事会。有了董事会就不存在执行董事。董事长的主要工作就是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董事会会议召开的方式:

1、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应当以现场召开的方式进行,以利于董事充分交流和讨论。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能够保证参会的全体董事进行即时交流讨论的,视为现场召开。

2、对需要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但董事之间交流讨论的必要性不大的议案,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通讯表决的通知和送达等内容,由公司章程或议事规则予以明确。对涉及利润分配方案、薪酬方案、重大投资信资产处置、聘任及解聘高管人员以及其他涉及公司及风险管理的议案,不得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具体范围由公司章程或议事规则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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