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种事情在依然大挖大建的二三四线乃至十八线小城市很多。
近几年,环境越来越差,雾霾治理和扬尘管控执行地也越来越严格,所以,出现了很多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案件。当然,也有很多开发商逾期交房跟环境治理无关,完全是自身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问题,换句话说,怪不到政府治理环境的头上,完全归于自身原因。
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业主们团结起来,更有组织地去找开发商沟通,找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在反复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拿起诉讼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不要追究违约责任,由你自己来定。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你有权按约定追究他的违约责任。
按已付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这应指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后每天吧。不可能说不管违约多久都是按已付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你都签吧?如是按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后每天按已付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那就不一样,那就违约五年也不少啦
按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如5年来开发商没书面通知你逾期交房原因.那你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并要求其赔偿:
1、这几年没房住而去租房的房租;
2、同等面积类似地段商品房的上涨价格。
以上之和为赔偿金额的要求合理的
因疫情影响交房时间延长一年左右交房,符合法律规定吗?
由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国家也出台了有关“疫情”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对民事行为违约处理的指导意见。
根据提供的延期交房通知书可知,原定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20年2月2日,正处于疫情期间。则开发商可以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免责,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应及时通知购房者,并承担举证责任。
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国家公布的疫情管控期间,开发商是不可能在疫情期间交房的。
由于发生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国家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导致人员的行动受到限制,开发商延期再交房,也属于免责范畴,但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及时通知购房者,并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
“三、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
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响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适用法律时,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按照以下规则处理:
(二)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
能够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切实加强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继续履行。
当事人以合同履行困难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其请求变更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数额等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支持。
合同依法变更后,当事人仍然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比如,在我们这里,政府主管部门就出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无法交房的,时间延期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
因此,如果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文件,可以文件规定的时间作为计算延期交房的时间点,超过部分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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