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_关于结婚时的彩礼和嫁妆,你怎么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2:19:49 人阅读
导读:彩礼及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各地的风俗不同,导致对彩礼的认定也不同,大多数情况下,彩礼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

彩礼及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各地的风俗不同,导致对彩礼的认定也不同,大多数情况下,彩礼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效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所以接受彩礼的一方,如果将彩礼用于购置婚后的财产,那么由彩礼转化而来的财产就有可能当做是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

谢谢邀请;我不知道楼主是憎恨彩礼,还是对彩礼望而生畏,明明知道在攀比之下打着婚姻的旗号,居高不下的彩礼已经扭曲了礼尚往来的本来面目,成了不劳而获的人索取对方钱财的陋习。完全可以拒绝,抱定打一辈子光棍,就不用发牢骚,也没有这么多问题了。

既然楼主有这么多的提问,被这些问题迷惑,深感不解,那我就依次来给你做出解答吧!

先说第一个提问,为什么要给彩礼?其实彩礼就是我国千百年来在婚姻嫁娶的习惯上,男方以经济的形式给女方在婚姻上的一个承诺,也可以说是婚配上的定金,在设成婚配之前,彩礼的归属权是属于南方的。彩礼就属于中国在婚姻嫁娶上的一个习惯,现代人,现代思想,就可以不遵从。

现在来回答你第二个问题,彩礼是给谁的?一旦女方履行了婚约,与男方成为了生活在一起的一家人,活生生的一个女儿,就这么成了别人的女人,彩礼就变成了男方赔偿给女方父母养育女儿的饭米钱,彩礼钱就是归属女方父母的。

接着回答你第三个问题,彩礼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婚后财产?依照中国礼尚往来的传统习俗,彩礼的对应就是陪嫁,这是娘家人置办给姑娘出嫁的嫁妆,是送给女儿的,而不是送给姑爷的。依照现行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收了彩礼,只要履行了婚约,彩礼的归属确权就属于女方家庭的。依法女方陪嫁的嫁妆毋庸置疑,就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与男方无关。

我的答题完毕,如果有错,请斧正,谢谢!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彩礼和嫁妆有什么区别,离婚后能否返还的这个问题。要回答清楚你这个提问,话可就扯得远了,不是一句两句就能说清楚的,既然我接受了邀请,那我就尽力简短一些,抓重点的作出答复。

现在的彩礼,按照中国千百年来在婚姻嫁娶上的习俗,在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时代里,是男方在婚配上给女方下的一个聘礼,说白了,就是承诺婚姻的一个定金。女方不同意婚事,会将男方下的定金如数奉还。女方若是同意结亲,男方下的聘礼就属于女方家庭所有。

聘礼可以当做是男方提前给女方父母养育女儿的饭米钱,也可以看成是女方父母的养老本钱,怎么分配就由女方父母做主了。中华民族是个礼尚往来,有着优良传统的民族,既然能收下聘礼,就不能缺少了它的对应面陪嫁的嫁妆,这才叫有理有节,有来有往。

在传统男主外,抛头露面管挣钱,养活一家人,女主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挣钱,相夫教子的固定家庭分工模式下,(由女方家庭经济来决定)女方的父母就会把收下彩礼的一部分,或者是全部,甚至超出了聘礼的财物,随女儿陪嫁到夫家,作为闺女出嫁压箱底的私房钱,以备女儿在未来发生家庭变故,当作能够维持生命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应急的。

在当今男女平等,抛头露面都走向社会,同工同酬的时代里,固定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女人离开了男人照样有收入,在婚姻上再收取彩礼的话,就没有理由,成陋习了。

但我国在法律条款的制定上,是尊重民风民俗的,不反对在婚配上收取适当彩礼的行为,只要彩礼的数额是在双方协商下,一方认可就是合法的。

2018最高法对《婚姻法》实施的解释中,对彩礼退还给出了相应的法律依据,规定;

一,收取了彩礼,举行了婚礼,没有领取结婚证的,退还彩礼。

二,收取了彩礼,领取了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婚前同居不算),退还彩礼。

三,收取了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退还彩礼。

2019最高法对巜婚姻法》实施又做出了退还彩礼的补充规定;

一,收取了彩礼,因为女方的原因不能履行结婚的,女方无条件的退还彩礼。

二,收起了彩礼,因为男方的原因不能履行结婚的,女方不退还彩礼或者是部分退还彩礼。

三,领取了结婚证,举行了婚礼,共同生活在一起,女方不退还彩礼。

楼主可以对照以上法律规定,离婚时,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符合哪一条规定,心中就有数了。

谢谢邀请!

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和嫁妆的区分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是男方婚前赠送给女方的财物,婚后彩礼的所有权是女方。古代送彩礼的寓意是证明双方婚姻的缔结。彩礼在婚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双方未共同生活,或者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男方有权提出返还彩礼。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过去的财物和私人物品,陪嫁妆的目的,一是展示女方家的经济实力,二是为女儿争得在夫家的地位,希望女儿生活幸福美满。嫁妆是女方婚前财产,在离婚案件中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1)知识产权,

(2)工资奖金,

(3)继承或赠予所得财产

(4)生产和经营收益

以上几点内容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界定是两个人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之后产生的财富。

在现实生活中,彩礼问题始终顽强存在,与彩礼相关的纠纷案件频繁发生,尤其在农村地区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现在国家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婚姻法也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政府部门一方面出台政策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另一方面也给予正确引导。

我认为,婚姻是建立在男女双方信任和相爱的基础上,而不是金钱和利益交换,年轻人应该持有正确的婚姻观,拒绝买卖婚姻。

嫁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然归女方。

嫁妆是指在结婚时,女方父母出于对女儿的疼爱,陪送的房子、首饰、家电、汽车等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一方父母出资为孩子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或女的个人的赠与。但是声明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女方父母陪送的嫁妆房子,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是女方个人财产。

其他如首饰、家电、汽车等,也系女方父母对其个人的赠与,因此也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所以说,女方的嫁妆系女方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若离婚,对女方嫁妆怎么分配问题,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因为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均分。而应该按照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予以返还给女方。已经灭世的,不需要再返还,也不需要赔偿。

因此,要正确理解嫁妆的性质,夫妻要和睦相处。

彩礼嫁装各地方的不同程度。

个人认为彩礼和陪嫁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古今传统,若订婚悔婚,短期内结婚离婚,都是要退还彩礼和陪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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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在法律上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分,简单谈谈看法:

关于彩礼问题分析

《婚姻法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关于嫁妆问题

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的情况下,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应解释为包括“女方的嫁妆”在内,而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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