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到底有没有继承权_女儿有继承权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4:49:59 人阅读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换言之,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换言之,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各种各样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如有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承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有的同胞兄弟不让出嫁姐妹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的。只要能证明除父亲以为的其他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遗产的继承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继承法

商周以来,实行宗族制,财产是整个家族的,由族长管理,这时期没有女人的份。

汉代的《二年律令·置后律》有过财产继承的详细记载“毋子男以女,毋女以父,毋父以母,毋母以男同产,毋男同产以女同产”,意思是家中男主人死人,由儿子继承,没儿子由女儿,没女儿由父母,没父亲由兄弟姐妹,可以看出,汉代的家庭在没有儿子的前提下,女儿才有财产继承权。

到了唐朝,《唐律疏议·户婚律》记载“田宅财者者,兄弟均分,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丧葬令》也说“绝户之家,除去丧葬费外,余财并于女”可见在唐朝,财产由儿子继承,没儿子由女儿继承。

宋朝的《宋刑统户婚律》规定“诸身伤户绝者,余财并与女”,家里没有男性都绝户了,由女性继承财产,这里有很多要求,女的必须守孝,品德良好,寡妇不能改嫁。

明朝《大明令户令》记载“凡妇女夫亡无子,守志者,须凭族长择立昭穆相当之人继嗣”,意思是没有儿子继承情况下,女性可以继承,寡妇继承要给亡夫在族内找个继子续香火,女儿继承要招婿为嗣,清朝也一样。

综上所述,古代的财产一般由男性继承,有儿子,女性就没有继承权,没儿子,绝户的情况下,女性才有继承权,当然了,如果男主人有“遗令”,也就是遗嘱主动分给女儿的,可遵遗嘱继承。

有的。

《继承法》第九条规定: 继承权男女平等。

《继承法》还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当然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没有女儿的遗产份额。

例如:

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明确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其他人,或者遗嘱中明确表示遗产不分给女儿(这其中很可能有特殊的原因),当然了,如果女儿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则遗嘱中尽管有这样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继承法》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另外,有些农村地区沿用老习惯,老人的遗产只分给儿子不分给女儿,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封建陋习。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嫁出去的姑娘是否可以继承父母遗产的这个问题,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父母有继承子女财产的权利,子女也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嫁出去的姑娘当然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了。

继承法明确规定,在遗产的分配上,财产的拥有者留下有遗嘱,对其死后遗产进行分配的,尊重财产拥有者的愿望,按照遗嘱分配遗产。要是你的父母生前留下合法的遗嘱,指定遗产的继承人不是你,只有很遗憾的告诉你,是父母剥夺了你的继承权,这也是合法的。

但是根据楼主所介绍的具体内容,你的家庭是农村的,沒儿子,只有两个女儿,女儿都已经出嫁,并且户口都已经迁出,父母由女儿赡养,跟女儿一起生活,如房子,田地女儿是否可以继承,要不要写遗嘱,没写遗嘱女儿有没有继承权来看,你的父母现在依然健在,只好重新给你仔细回答了。

无论你的父母写没有写遗嘱,作为女儿都是有法定的继承权。但是,由于二个女儿的户口已经迁走,农村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集体管理的,在土地上的建筑物,属于小产权房类,肯定有继承权,但是土地的使用确权却没有,一旦老人去世的话,集体要收回土地,土地上的建筑物一文不值。要是其中有一个女儿的户口留在当地,事情的结果就不是这样了。

再拿农民承包的田地来说,只要签订承包合同的年限不到,老人去世,有当地户口的子女就有在承包的土地上,继续种植的权利。还是由于你们两姐妹的户口都已经迁了出去,老人一旦去世,就算是自行终止了合同,农村集体就有权力收回该承包土地。根据继承法,只有完全属于自己的财产,子女才有合法的继承权。因为土地是国家的,所以哪怕你父母再留下遗嘱也是废纸一张。

最后,我建议你们,趁父母还活着,叫父母把农村的自建房,卖给当地的农民,或者是把自建房和承包的田地到银行作抵押贷款,同样可以把它当做遗产来分给你们姐妹俩,这是最牢靠,也是最省心省力的继承办法。

不是女儿嫁出去就必定丧失继承权,而是其父母是否愿意让女儿继承自己的财产。如果父母将所有财产赠与儿子,女儿自然无遗产可继承。再就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沙为争夺财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的。”只要不是以上几种情况,女儿同样拥有继承权,作为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当然女儿也可以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

不管女儿是否出嫁,只要和父母没有断绝关系,并且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没有虐待老人很严重,女儿就有父母的继承权。

首先要看父母是否立下了遗嘱,如果立下遗嘱那么法律尊重人的意愿,按照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出嫁的女儿也是遗产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不是看女儿是否出嫁,而是看是否尽到赡养义务,有没有被剥夺继承权。

仅从从法律上,出嫁的女儿是有继承权的,不过搁我们那农村,财产基本由儿子继承,毕竟父母的养老都是儿子承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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