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需要重新拍片吗_工伤评残前要拍片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5:15:48 人阅读
导读:可能构成伤残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明显不够的伤残的不需要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

可能构成伤残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明显不够的伤残的不需要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可能构成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受伤不重,明显不构成伤残的工伤职工,则不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由本人作出是否申请鉴定决定最为妥当。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关于工伤鉴定要拍片吗的规定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提交全面的医疗资料,是不需要特意再次进行拍片,只要给委员会在治疗期间的资料

如果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个人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在认定属于工伤后,向当地的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如果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就要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再申请认定工伤,评残。

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提交全面的医疗资料,是不需要特意再次进行拍片,只要给委员会在治疗期间的资料即可。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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