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罪认定标准_非法放贷认定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2:57:27 人阅读
导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对非法放贷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标准及处罚。

从司法解释来看,非法放贷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两个重要认定标准,便是营利为目的和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

对于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对于营利为目的,这个主要便是在利息标准的认定上。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即有可能被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司法解释还对情节严重的情形作出规定。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司法解释的内容还是相对较多,从司法解释来看,处罚依据、定罪量刑标准都是相对明确。总体来说,非法放贷,以放贷为职业,以放贷为营利,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都很容易触及法律底线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放贷不是单纯的以36%为标准来界定的!惩治非法放贷的目的,就是国家为了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作出的。有严格的界定标准!

一、合法的借贷行为还是要保护的。

实际上,现下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还是按三分法来确定的,只是超过36%的部分不予保护罢了。对利率超过36%的。这个范围的利率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高利贷,作为借款人,对该部分利息,借款人完全可以拒绝。支付过的,也可以要求退回。

而对约定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这个范围之内的利息,属于自然之债,而不是法定之债。这个范围的利率法律的态度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也就是说给过了就给啦,到法院要求,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对利率为24%的借款,这个范围的利率属于法定利率,是能够得到法律支持和保护的。现下你只要将被告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支付你利息,你就会得到支持的。

二、非法放贷的界定有严格的次数和期限限制。

以前,仅仅将超过36%利率的借贷定为高利贷,按违反合同法、民事法律、或行政法规来处理。

但从2019年10月21日起,国家将非法放贷行为纳入了罪的序列,界定了非法放贷的入刑标准和条件,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也就是对于那些非法放贷的行为,如果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就要依照刑法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也就是在两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的,就会有被定为非法经营罪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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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贷行业的朋友来说,过桥贷款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过桥贷款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贷款到期了没能力偿还,然后就找第三方公司先把这部分钱给还了,银行(或者其他信贷机构)再给企业续贷,续贷所发放的钱用于偿还这些第三方公司的资金。

过桥资金的存在可以有效的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避免中小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这对于维护企业经营稳定是非常有帮助的。

但在现实当中,过桥贷款到底合不合法一直没有一个定论,目前我国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过桥贷款是违法的,但是过桥贷款本身的利率又超过了民间借贷利率本身的法律界限。

之前我国对高利贷的界定是两线三区,也就是24%年以内算是合法的,24%~36%属于自由利率,超过36%的部分属于高利贷。

而前段时间最高法院对高利贷界限进行修改,修改之后高利贷的界限是一年期银行LPR贷款利率的4倍。

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是3.85%,4倍就是15.4%,这意味着如果民间借贷利率超过15.4%,就可以认定为属于高利贷

但是目前过桥贷款的利率要远超15.4%的水平,过桥贷款一般都是以短期为主,期限在3天到10天不等,日利率一般在1‰~5千‰不等,大多数地区都是在日息2‰左右,折算下来年化利率高达73%。

73%的利率不论是按照旧的规定还是按新的规定来看,都属于高利贷的范畴,既然是属于高利贷,那么超过15.4%的利率部分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

另外这些过桥贷款本身就是以发放信贷为目的,针对的客户都是一些不特定的群体。

而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具体来说,民间借贷公司构成经营罪的有几个特点:

1、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2、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3、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4、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从目前各大垫资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他们基本上都符合以上几个特点,如果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就构成非法经营罪。

但在现实当中,我们是很少看到这些垫资公司被起诉到法院,并被判非法经营罪的,实际上目前我国一些监管部门对于垫资公司都处于一种默认的状态。

为什么要允许这些垫资公司存在呢?其原因是目前我国有很多中小企业,从银行借到款之后,到期都有可能没法正常偿还,如果银行强制他们还款了会导致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这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因此一直以来我国监管部门都鼓励银行不要抽贷、断贷,比如2018年8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通知提到,对符合授信条件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继续予以资金支持,不应盲目抽贷、断贷;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融资平台公司的合理融资需求,对必要的在建项目要避免资金断供、工程烂尾。

但对银行来说,企业贷款到期没法正常偿还,潜在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即便银行允许他们延期了,但期限也不会太长。

这时候过桥贷款就可以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由这些过桥贷款公司帮企业还清贷款,然后银行再给企业继续放贷,这样就可以避免企业出现断贷抽贷的情况。

因为过桥贷款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有着积极的作用,所以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过桥贷款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我国监管部门有明确规定,严禁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内外结合参与到过桥贷款当中,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参与过桥贷款并从中牟利,那就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了。

年利息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就是非法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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