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有产权车位与没产权车位的区别:
1、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无产权的车位只有使用权20年。
2、有产权车位可以交易,无产权车位只能出让使用权。
住宅小区各种类型车位的权属情况如下:
1.小区地下产权车位,系在小区地下空间中,满足立项和规划条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车位。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该部分车位符合物权法要求的专有部分规定,归属于车位的建造单位或车位的购买人。小区的购房业主通过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购买车位,并办理完毕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即可成为车位的专有产权人。
2.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3.小区地上车位,建造于小区地上空间,是为了满足临时停放车辆而设置的车位。地上车位又分两种,一种是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一种是开发商在规划外新增车位。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新增的车位,且占用了公共土地,则属于小区业主共有。
不同位车位产权年限不同:
1、小区地下产权车位
在小区的地下空间上,满足立项和规划条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车位,小区地下产权车位的产权年限为70年。
2、小区地上车位
在小区的地上空间上,一般是为了满足临时停放车辆而设置的车位。一种是小区建设规划内的车位,另一种是开发商在规划外新增车位。
3、小区地下人防车位
建设于小区人防工程内的车位,可以用于车辆的停放,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这种人防车位的使用年限为20年,到期后可以继续租用。
不值得!购买这种车位是有风险的,因为没有产权,不收物权法保护,业主得到的是一个合同,不具有法律效益。
目前我国商品房不动产产权证上房产使用年限为70年,公寓性质的产权为40-50年,车位的产权为40年,商铺的产权为50年。根据国家对于使用年限到期后的相关政策已出台文件:产权到期后,房产可以自动免费续期,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但是目前没有具体的缴纳金额。综上所述:房产和车位都是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的使用年限是无限期,直到转让给他人。但是房产和车位占据的土地是国家的,那么相应规定的70年和40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使用权到期后给国家再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即可续期。
到现在,商品房政策还没有到期的,所以类似的案例国内还没有出现。比照住宅,产权是只房屋加土地,土地权益相当于产权,其实是租了50年,50年后,土地还给国家,但房屋还是你的,国家不能拆了属于你的房子,所以,你得继续购买土地使用权,至于多少,没法说!国家没有明确规定!
感觉两个都不对路。
送的使用权为什么不是70年,也不是20年?因为70年与房子土地使权期限相同,20年与国家允许的出租最长年限相同,都有依据可循。50年是什么节奏?
送也罢,买也罢,这种车位的性质尚不能确定,这令人不踏实。 按规定,人防车位开发商无权出售,只能出租;非规划的车位属于业主们共有,开发商也无权出售和出租。 这两种性质以外的车位才允许开发商出售、赠送或出租。
也可能小地方土政策多吧,能办40年产权的产权证。只要是县(区)级以上政府发的产权证,就没有问题。为了可靠,建议去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咨询一下吧。
业主在小区地下停车室买车位,没有产权,只有协议使用权,使用期没有50年,但是因为签署了合同,车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参考资料来源:
产权50年是指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
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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