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首先,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竞业限制属于2方面的事情。
解除劳动是否违法,是否支付补偿金是一个事情。
竞业限制方面就要看公司愿不愿意在你离职后正常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金了,如果公司正常支付了,那么你就要负有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如果公司未按时支付,那么这个协议就自动无效了。
无效。竞业眼制的期限,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起,满二年后,竟业限制协自动解除。详情请见第二十四条等。
附: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约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与否建立在1、适用的主体是否有效,即是否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是否依法向劳动者提供了适当合法的经济补偿。如果都符合这两个条件,那么竞业限制协议就是有效的,否则无效。另外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期只能是2年,即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2年,超出部分对员工没有任何约束力。
很多年前,竞业禁止协议就比较流行了。
首先,劳动法里对竞业限制条款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是单位和个人平等协商的结果,协议里是需要写清楚限制的内容、期限及具体要求的,但同时用人单位对个人的经济补偿金额、形式也是要载明的。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协议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个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竞业限制条款自然就不再有效力,个人完全可以解除竞业禁止协议。
第三,如果原来的竞业禁止协议中对经济补偿没有约定,其实是不符合要求的,个人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要么用人单位支付补偿,要么该协议终止。个人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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